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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考作弊记入诚信档案 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 10:52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2月7日讯(记者张科)今天从省招考院获悉,在今年的艺考中,如果有故意销毁试卷等14种作弊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收回《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测试报考证》或《准考证》,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记者了解到,这些作弊行为包括: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图像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其他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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