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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第二章 名师手记(二十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30日 18:51   新浪教育

  第十五讲  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

  【复习要点】

  1.唯物辩证法

  (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2)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2.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2)联系的客观性;(3)联系的多样性。

  3.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1)整体和部分的关系;(2)系统优化方法。

  4.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1)发展的概念;(2)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3)发展的量变与质变状态。

  5.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概念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6.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4)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7.辩证的否定观

  (1)辩证否定;(2)形而上学的否定观。

  8.唯物辩证法与创新意识

  (1)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与创新意识;(2)创新的社会作用。

  【知识归纳】

  一、重难点:

  (一)全面把握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

  (1)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个部分和各个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处于联系当中,但是联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2)注意以下两个错误观点:①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必然的联系。②联系是普遍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事物无条件的联系着。

  2.联系的客观性。

  (1)含义: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是说人们对事物的联系无法改变。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3)方法论要求: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实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4)注意以下三个错误观点。①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人们不能改变事物的具体联系。②联系是人的主观意识赋予事物的。③人能够改变事物之间的联系,说明联系具有主观性,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3.联系的多样性。

  (1)联系的多样性的含义:由于世界上的事物是千差万别、无限多样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因此也是具体的、复杂的和多样的。

  (2)正确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要求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4.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

  (1)整体和部分的相互区别。(2)整体和部分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3)方法论要求:处理好部分与整体的关系。①整体属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我们要树立全局观点,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②整体离不开离开部分;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于对整体功能起决定作用。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系统的基本特征: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势。

  (二)牢牢把握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1.发展的概念。

  (1)发展的普遍性。①自然界是发展的。②人类社会是发展的。③人的认识是发展的。

  (2)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发展观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之一,是辩证法的总特征。世界是永恒发展着的,必须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2.发展的方向: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1)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因为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它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和腐朽的东西,吸取其中合理的、积极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此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反映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此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有一个过程。旧事物开始总是强大的,总是极力顽抗和扼杀新事物,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有个漫长和曲折的过程。

  (3)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前进的道路是曲折、迂回的。因此,我们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支持和保护新事物的长大。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在曲折的道路上问鼎事业的辉煌。

  3.事物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1)量变和质变的含义。①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量变阶段事物的性质保持相对稳定。②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4.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3)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4)事物就是不断的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样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

  5.方法论要求: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要重视量的积累。反对急于求成、揠苗助长。①为防止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应防微杜渐;②为促成事物的发展,应加强量的积累,从点滴做起。

  (2)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要抓住机遇,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反对优柔寡断。

  (三)全方位把握唯物辩证法的核心:矛盾观

  1.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包含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矛盾的最基本的属性。①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②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的关系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①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的。②同一是斗争双方的同一,没有斗争性也就没有同一性。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具体的同一性,而不是绝对的自身等同。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无所谓斗争。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一方面,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矛盾的斗争性首先引起事物的量变,一旦矛盾双方的斗争突破原有事物的限度,就会引起事物的质变。另一方面,没有统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每一方在相互统一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相互包含,使任何一方都从对方那里吸收到了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从而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共同地得到发展。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具有普遍性,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及其方法论:①矛盾的普遍性(共性)与特殊性(个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不存在的。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②方法论要求:A。要坚持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既要从特殊性中去总结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去认识特殊性。B。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4.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1)矛盾就是事物内部即对立又同一的关系,要坚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2)矛盾具有普遍性,要坚持用全面(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

  (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

  (4)主、次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不同: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5)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互相依赖、互相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①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和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可以带动次要矛盾的解决;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坏,对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会发生影响。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5.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要求。

  (1)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因此我们看问题、办事情首先要善于抓住重点,抓住关键,集中主要力量去解决主要矛盾。

  (2)主、次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坏,对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会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必须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6.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统一关系。

  (1)矛盾主、次方面的地位、作用不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事物的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决定着事物的性质;矛盾的次要方面在事物的内部居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

  (2)矛盾主、次方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转化。①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决定着事物的性质;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②矛盾主次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从而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

  7.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方法论: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要求我们看问题时,要善于分清事物的主流和支流。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才能辨方向、识大局。否则,主次颠倒,就会混淆事物的性质。但同时也不能忽视支流。

  8.灵活运用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的道理。

  (1)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既要善于抓住重点,抓住关键,集中主要力量去解决主要矛盾,又要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2)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9.区分主次矛盾与矛盾的主次方面:

  (1)矛盾的主次方面构成一对矛盾,必然是成对出现,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都只能是一个;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并不一定成对出现,主要矛盾是一个,次要矛盾却不止一个。

  (2)对于矛盾主要方面的描述,一般可以用“xx大于xx”、“主流”,往往涉及对事物性质、作用的判断以及对事物的不同态度;对于主要矛盾的描述一般用“关键、重点、中心、重心”,往往涉及对于事物原因或措施的思考。

  10.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我们正确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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