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将实行中学校长推荐制的消息传来,引发了坊间热议,不乏支持者,但更多的则是质疑声。应该说,一个尚未运行成熟的新生事物,遭遇各种舆论激辩,是很正常的。
人们之所以有种种质疑,最主要的原因无疑是公平焦虑,担心校长推荐制会导致教育不公平,所谓的自主招生会沦为伤害教育公平的游戏,会成为官员子弟、富人子弟或与校长有关系的人的盛宴。这种担心有没有必要?
我们可以看到,为杜绝暗箱操作,校长推荐制在制度设计上趋向于公开、透明,作出了许多制度性的防范,并进行了惩戒性的制度配套,比如,中学校长所具有的推荐资质并非终身制。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而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资格。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校长推荐制仍然存在让人看不懂的地方。
比如,根据北大的方案,招生对象是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新疆等省(区、市)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此外,招生对象是“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该如何界定综合素质?如果综合素质是指拥有各种特长,显然对出身农家的孩子不利,因为他们从小缺乏相应的特长训练,再加上拘囿于当地不甚优质的教育资源,很难“综合素质优秀”。如此一来,他们就会失去被推荐的机会。事实上,“素质要全面考量,一个所谓的高考状元的素质不一定比一个农村的孩子素质更高”。
对于有志于高考改革的高校来说,自主招生的探索和实践应该在舆论质疑中逐渐成熟和完善,毕竟,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当下,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已成趋势。正如业内人士所称,自主招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惟书论”的一元选拔标准,高校也得以从本校的培养目标、特色要求出发,录取“对胃口”的学生。
校长推荐制,正处于公众的强烈关注之中,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否则对自主招生是个打击,对社会公平也是打击。有学者指出,教育是社会公正的“调节器”之一,如果其本身充满着不公平,不但难以起到调节作用,反过来会加速公众的社会不公正感。因此,诸如校长推荐制这样的自主招生,应该大胆往前走,但需要加大公众监督,确保不出现、少出现伤害教育公平的现象,只有这样,自主招生才能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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