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赛内容
1、漫画故事类:
①速写②根据所给命题进行现场漫画故事创作;
类型三的参赛选手需加试现场文学创作,可适当放宽美术能力的要求;
2、数字影视制作类:
类型一和类型二的参赛选手:根据现场所给的命题和素材,使用电脑和相应软件,按指定要求进行短片剪辑创作;
类型三的参赛选手:现场文学创作;
3、网络媒体艺术类:
类型一参赛选手进行现场文学创作;
类型二和类型三参赛选手,根据现场所给的命题和素材,使用电脑和相应软件,按指定要求完成网站页面设计;
4、游戏设计艺术类:
①速写②根据所给命题进行现场游戏美术作品创作。
5、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都必须参加由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组织的决赛评审面试(可在此环节展示自己在美术、文学、音乐、计算机等方面的才艺、作品或相关证书,选拔方式与当年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的面试类似)。
6、组委会有权可根据当年情况对决赛内容进行适度调整
6. 参赛对象
1、有资格参加高考的所有高中学生,年龄不限;
2、参赛者须将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证明随参赛作品和报名表一起邮寄至组委会;
3、初赛通过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所在学校开具的介绍信)和2张一寸照片前来组委会办理决赛参赛手续,并参加决赛。
7. 参赛报名与作品递交
[Aniwow! 2010] 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小白杨奖将采取严格的作品递交流程,以保证所有作品安全抵达、妥善保管、严格分类、严谨评选、落实颁奖。所有参赛者应仔细阅读本作品递交办法,正确递交参赛作品,以避免出现错误,耽误作品的评比。
1、参加第五届中国(北京)大学生动画节小白杨奖的作品,组委会将视为作者同意将同一作品参加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的“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下的非专业组中的高中生作品(大赛通知见附件1、2);
2、 本次比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赛费;
3、 当参赛作品的文件不大于50Mb时,请登陆动画节官方网站www.aniwow-online.com,在线填写报名表并通过FTP上传作品(关于FTP的操作请参看动画节官方网站说明);
4、若参赛作品大于50Mb时,请登陆动画节官方网站www.aniwow-online.com, 下载报名表,打印后填写,报名表复印有效。请参赛者将作品刻录成DVD数据光盘,连同打印的参赛报名表和个人证明一同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并在邮件左下角位置注明“小白杨奖”字样;
5、每位参赛者在每大类中最多可以递交3件作品;
6、所有参赛作品应该在截稿日期即2010年10月25日前递交,邮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
7、 每份报名表限报一部作品,参赛者须在报名表上详细填写作品信息和作者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有效证件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组委会将依据作品报名表的相关信息与参赛者进行联络。对于联络方式未注明或者有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在实际收到参赛者作品之前,作品如发生任何意外,由参赛者本人承担责任。
8、组委会常年接受当面投递作品。
8. 说明:
若非特别指出,本文中:
1.“组委会”是指[Aniwow! 2010] 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组委会。
办公地址:中国传媒大学31号楼动画学院114室
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
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组委会 收
邮编:100024
电话: 010--65783457或65783458 传真: 010—65783457
官方网址:www.aniwow-online.com 电子信箱: littlepoplar@aniwow-online.com
2.“作者”是指按照组委会注册程序完成报名注册的参赛者。作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虽然组委会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或失效的用户将失去其作品被推荐到多种媒体发表的机会。
3.“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组委会规定形式创作的在评选范围内作品,不论是否获奖,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4.“发表”是指在组委会规定范围中将作品公之于众。如无特别情形,作品一经发表,不能撤销或删除。
5.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法律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c、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d、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 为尊重作品版权、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作者在投稿同时必须同意以下声明:
我谨声明,我是此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人。此作品由我本人创作完成,因形象、故事、音乐等版权问题所引起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我同意组委会依据大赛宣传推广需要,将作品在相关媒体进行播出、放映、展览、出版等,无需付稿酬。
我已如实填写参赛报名表内容,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
7. 关于剽窃、抄袭
a、剽窃、抄袭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的行为。
b、组委会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剽窃、抄袭作品参加评比。组委会对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c、组委会在司法部门或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人背景资料的情况下,负有提供该侵权人背景资料的协助义务。
d、向组委会投稿的作者视为同意组委会就前款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组委会在满足前款条件下采取取消参赛资格等相应措施后,不为此向投稿者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作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之最终解释权为动画节组委会所有。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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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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