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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广东高中户口迁入者不得异地借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2日 11:37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 刘黎霞 通讯员 戴秀文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招生办了解到,2011年高考广州市考生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12月15日-12月25日进行。广州市招生办提醒考生,高中阶段户口迁入我省考生不得办理异地借考,不过,在高中以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市借考的,经申请同意可以办理异地借考。

  四类人员不得参加高考

  今年广州市高考继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广州市招生办提醒,四类人员不得参加高考,分别是: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2010年参加普通高考,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广州市招生办提醒,高中阶段户口由外省迁入我省非广州地区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也一律不得办理在我市借考。凡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一经发现,各报名点要坚决清退。

  此外,今年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资格加强了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民族生由区(县级市)民宗局确认并汇总上报省民族宗教委复审备案。

  各报名点同时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非高三级在校学生不得报考,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凡组织高二级学生参加高考的中学,下一年度不得设立高考报名点。

  外省迁入考生报名要带户口本

  广州市招生办提醒,高中阶段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0年12月26日前迁入方有效)和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高中前迁入广东考生可办借考

  哪一类考生可以办理借考?广州市招生办提醒,户籍在非高中阶段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学籍学校和借考学校以及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同意,方可异地借考。

  提醒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12月25日

  报名点采集考生身份信息、派发高考考生号和电子摄像时间:12月15日-19日;

  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4日17:30时;

  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22日-12月25日17:30时截止。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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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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