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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免费师范生就业方案公布 至少任教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8日 13:49   新闻晚报 官方微博

  晚报讯 为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上海市教委上周末发布《上海市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据悉,市教委将加强上海生源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委托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上海市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在本市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本市鼓励毕业生到本市远郊和薄弱学校任教。市教委将会同各区(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与免费师范生进行双向选择,召开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网站及时发布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

  免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未能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本市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任教。

  根据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由市和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二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据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免费师范生必须在毕业工作后至少任教10年,其中包含两年户籍所在地的农村或郊县服务经历。市教委将加强上海生源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委托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任教服务期内,可在学校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如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

  (记者 张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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