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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东高招2大变化 专B没上线也可填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9日 10:02   信息时报

  备受关注的2011年广东高校招生规定28日出台,今年招生政策基本保持稳定,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但也有两大变化,一是专科B线没上线的考生也可填志愿,以往则不被允许,这给专科考生带来更多报考机遇。二是高职类优先投档线从线上60分提高到线上70分。

  今年严查高考加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1年广东普通高校相关招生政策:基本维持不变,仍按去年的实施办法进行,保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虽然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与去年相差不大,但考试院明确,今年严查高考加分,照顾加分审核和公示必须到位。凡是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及台湾省籍考生、省级优秀学生、各类竞赛奖项的获得者、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尖子考生、省职业技能大赛优胜选手、外国语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的入选考生等,要由考生所在学校、相关高校和省、市招生办严格审核,并须按规定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加分和录取资格。

  本科可填两组六个志愿

  据悉,考生最担心的还是本科平行志愿如何填报的问题。记者了解到,今年本科报考依然可以填报两组志愿,每组志愿可填报三所高校。投档时,考试院会按照考生报的高校志愿顺序进行,即先投第一院校志愿组,待该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投档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靠前的优先检索投档。

  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相应批次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排序投档。未能在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征集志愿录取,或参加下一批次排序投档。

  变化

  变化1:三B院校先调整分数再征集志愿

  今年最大的变化当属专科B线的报考。与去年不同,今年三B院校先调整分数再征集志愿,这意味着,在三B批次,往年未上线的考生不能报,今年没上线也可以报了,并且还有可能被录取。具体如下:

  对提前批次和专科层次等非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规定》明确,投档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投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投档,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第三批B类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适当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补档,补档后再根据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录取情况,安排征集志愿;其余批次各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补档,先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安排征集志愿。

  变化2:高职类优先投档线提高10分

  今年的另一大变化是高职类的优先投档线提高了,从原来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调整到70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指出,优先投档线大幅提高10分,并不意味着保护高分考生的门槛提高了,而是对于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更有利。比如,高分投档线提高,就有更多空间留给第二志愿考生供高校选择,报二志愿的担心也就少了很多。

  省考试院负责人介绍,今年正式录取时,对实施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的高校,每批次都只提供两次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在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按投档原则、顺序未能投出的考生,以及在第二次投档而被高校退档的考生,除第三批B类院校适当调整控制分数线补档外,其余批次将在当批次正式录取后不再投档,组织未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在二次录取时再视各院校录取情况进行调整分数。

  录取时间

  初定:7月6日~8月23日

  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将分四批进行录取,具体为:一、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军事、公安、

  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类文科、理科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各高校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二、第一批:“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点院校,以及经广东省批准的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三、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分A、B类。四、第三批:专科院校(或专业),分A、B两类。

  自主选拔招生的院校在提前批第一批之后,提前批第二批之前投档。高水平运动员(统考)及艺术特长生的录取与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所在批次同期进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三批A类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各批次高等学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为:7月6日到8月23日。

  严抓严惩

  超计划录取、

  点名录取和弄虚作假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将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如实地体现在招生章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无计划招生,各高校一律不得点名录取。

  凡是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及台湾省籍考生、省级优秀学生、各类竞赛奖项的获得者、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尖子考生、省职业技能大赛优胜选手、外国语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的入选考生等,要严格审核,一律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加分和录取资格。各高校还要如实公布录取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阳光收费”。

  单独招生

  被11所高职录取

  可不用再高考

  广东11所高职院校将试点单独招生!单独考试将于5月20日前结束,由学校自主考试命题,考生一旦被这些学校录取,将不再参加高考就可顺利入学。

  67个专业招2850人

  今年我省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共有67个专业,招收2850人。我省近日已下发通知,要求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试点招生的专业和计划进行录取,不得擅自调整招生专业和计划。具体情况考生可登陆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单招学生学制三年

  据了解,201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通知要求,各试点高职院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对中职毕业生考生,学校可侧重加强其技术职业技能的考核,并根据技术职业技能考核和文化考核成绩情况,确定录取标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4月30日前要报名

  201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前。考生于2011年4月28日~29日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bm)进行补报名。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后,必须认真校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确定无误后经市、县招办或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再作修改。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后,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于参加考试时将信息表交回所报考的高职院校。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补报名,在参加考试时将报名信息表交所报考的高职院校。

  各试点高职院校可以单独组织综合文化考试、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等)。各院校须于5月20日前完成考试工作,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各招生高职院校确定。考生可通过相关院校网站查询各校招生方案和章程。(信息时报记者:薛冰 实习生:余洁贞 通讯员:粤考宣)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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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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