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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考体检5月3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3日 11:40   天山网-新疆都市报

  5月3日至8日,乌市2万余名高三考生将分别在首府7家医院参加高考体检。5月10日9时30分,统一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终检,过期不再组织检查。

  据悉,今年高考体检分为“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3种。体检结论将直接决定考生哪些报考专业受限。

  今年高考体检中,将继续实行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标准,即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如果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即肝部具有传染性,体检结论将为不合格。转氨酶检测仍作为体检项目,转氨酶显示异常的学生,要进行复查。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两倍以上(含两倍),要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上报市高考体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进行复检,所有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未经批准自行联系医院复检,或到非指定医疗机构做体检,其结果一律无效。

  5月12日下午,学校可在乌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终检结论。对终检结果仍显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所在学校要及时通知本人;主检医师认真填写报考专业建议。

  据了解,承担此次高考体检的医院包括乌市第一人民医院、乌市中医院、新疆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等7家医院。考生需按上午9时30分,下午15时30分的规定时间体检。

  乌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体检表是高考录取时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允许发生漏检、漏填、错检、错填等事故。各科主检医师认真填写各项检查记录并签名。体检表经体检医院审核盖章方为有效。各项检查结果不得改动,对体检表所列项目,均按检查结果如实填写。(记者 刘雅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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