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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招生权 南科大学位之困求解教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9日 14:52   新闻晚报

  熊丙奇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11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高校的名单,一直备受关注的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并没有位列其中。此事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南科大没有招生权,不是什么新鲜事,去年朱清时校长就已经多次提到南科大有准生证却没招生证,因此,此次没有出现在招生资格高校名单中,并不是什么新闻。多位南科大的学生在接受采访时说,目前正在考试复习中,并不关心教育部授予招生权的问题。一位学生对记者说,这已经不是新鲜的事情了,选择南科大,就做好了学历和文凭不被国家承认的准备。 (5月7日《羊城晚报》)而网友对南科大的关注意见,比这条“新闻”更有意思。不少网友认为教育部没有给南科大招生权,是困住了南科大的改革。这种议论本身,其实不清楚南科大究竟要怎样的改革。

  去年,南科大宣布“自主招生、自授学位”,这是南科大在没有获得招生权之后“被逼出来”的措施。而这“被逼出来”的措施,正是南科大最重要的改革。按照目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如果南科大获得招生权,意味着其必须纳入计划内招生,进而,政府部门将对这批学生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视评估结果授予南科大学士学位授予权。如此,南科大就成了一所按原有体制举办的高校。也就是说,如果教育部真给南科大招生权,倒是捆住了南科大的改革,很难从体制内突围。

  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析,对于大学,不能再将举办权、管理权、办学权、评价权集为一体,而应实现管办评分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只负责大学设立的注册审批,以及依法监管。至于大学的招生、大学教育质量的评价,则不再属于政府权限范畴——大学自主办学,教育评价由行政评价转变为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

  南科大推行的改革,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谈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吻合的。而其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国家现行的学位条例,并不支持大学自授学位;以及大学自授学位在国内没有学历认证体系(即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体系)认证。如果这种局面不能得到改变,南科大的办学,在我国教育体制中,一种可能是变为非学历办学,其培养的学生,学历、学位可得到海外大学承认,却难得到国内教育体制和就业体制的认可;另一种可能则是某日招生权得到批准,同时获得学位授予权,这就把南科大“收编”。

  因此,对于南科大来说,困住改革的不是招生权,而是自授学位权。有消息称,我国将启动学位法的制订,如果在制订学位法时,能以大学自授学位为重要精神,这将为大学的自主办学开创全新的局面。另外还需要打破原有的学历国家承认体系,建立全新的学历认证体系,由社会中介机构来评价一所学校的办学质量,同时,扩大受教育者的选择权,以受教育者对一所大学的选择,来决定其存在的价值。

  所以,南科大的“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改革,并非其一校的改革,而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改革。如果南科大的这一改革能走通,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成功。对于南科大改革的关注,应基于这样的改革视角,而不是再按传统的大学办学,来审视南科大的进程,毕竟,我们希望南科大成为一所改革的大学,而不是一所老样子的传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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