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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6月24日15点后可查高考成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2日 11:15   舜网-济南时报微博

  走出考场并不意味着高考(微博)结束——— 查分、填志愿、等待录取,考生们还有几关要过。 记者谢永亮 摄

  时报6月21日讯 (实习生朱士娟 记者赵静)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24日15点,省教育厅将举行第二次高考新闻发布会,届时将公布今年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可在24日15点后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根据山东2012年夏季高考新闻宣传计划,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将于6月24日15点在省教育厅举行。在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将对考试成绩进行简单分析,同时公布今年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便指导考生正确对待和估量自己的成绩,此外也会对统一划线及个别市单独划线的情况做相关说明。

  据了解,考生既可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gov.cn或http://www.sdzs.gov.cn)上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也可以拨打16866通过电话查询,查询时需要输入考生号及自己的身份证号的后5位以作验证。根据以往的经验,成绩查询系统开放后会迎来大批第一时间查询成绩的考生,网络可能会比较慢,考生及家长(微博)不要着急。

  根据《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夏季)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如果考生本人对成绩有疑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复查范围仅限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漏加、错加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考生可以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到6月28日期间,申请复查成绩,逾期将不予受理。

  按照相关规定,考生申请复查成绩,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所查科目及理由,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送交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签署意见后报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市机构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传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审核同意后,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有关市,最后通过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本人。经核查确实有错误的,由经办人员写出复查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后予以更正。并将结果通知有关市,最后通过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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