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首次落实2012年教育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专项计划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和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为了进一步了解如何报考、计划招生名额等政策,记者采访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
面向60个特困县招生
记者:哪些学校在我省安排了专项计划?
负责人:2012年在我省招生的本专科专项计划共有700名,其中本科600名(文科75名,理科525名),专科100名(文科22名,理科78名)。具体招生学校、专业、人数已在《招生考试报》2012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
记者:招收我省哪些地区的生源?
负责人:专项计划只面向贫困地区生源招生。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县共60个,分布在11个市州。
记者: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是怎样规定的?
负责人:具有我省连片贫困县的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单报志愿单独录取
记者:专项计划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负责人:本科、专科分别单独设置五个平行志愿,本一批、本二批院校和专业的志愿均填在本科志愿栏,专科一批、专科二批院校和专业志愿均填在专科志愿栏,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考生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在连片扶贫志愿相应位置填报。
记者:如何进行投档录取?负责人: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本科计划在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记者:对录取的考生还有哪些规定?
负责人:通过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报到时不迁移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在校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和服务的专项计划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学费奖补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记者 肖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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