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没有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学校堂而皇之进行招生,一个“警校”跨省的地市分校竟然是由县级某法律事务所成立的。记者从赣州市教育局获悉,近日该市将对涉嫌非法办学的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赣州校区进行取缔。
家长(微博)投诉两校一址错漏不断
江西高招录取开始不久,中国教育新闻网江西频道新闻热线0791-86230017接到赣州部分家长反映,称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赣州校区涉嫌违规。记者调查发现该校问题重重。
黄先生是赣州市章贡区人,孩子今年初中毕业,经人介绍,在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赣州校区报了名。次日,黄先生发现该校和赣州光华职业技术学校竟然属于同一个地址,且两所学校的介绍如出一辙。
黄先生告诉记者,招生简章上印有的400米的跑道实际不存在了,听说改成了驾校。招生简章的特警专业最后一项中出现错别字,“颁发”写成了“颂发”;简章内还写着“学生毕业直接就可以到单位上岗任职”。到学校参观,却见不到教官,这让已经缴纳了学费的黄先生很是不安。
记者调查被劝募高额回扣招生
在赣州市章贡区通天岩风景区赣州大桥桥头处,记者来到这所名为“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赣州校区”的学校。大门口彩旗飘展,同时印有赣州光华技术学校和化州警校赣州校区的彩虹门十分醒目。
一位自称多年在此工作的师傅称,这里原是赣南师院白塔校区,早两年赣州光华职业技术学校搬来,而“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赣州校区”则刚刚成立。
一名何教官告诉记者,校园里两栋教学楼,职校和警校各用一栋。“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赣州校区”,实际是兴国县城郊法律服务所与广东省化州司法警官学校合作办学成立的学校,租用光华职校的校区。
这张喷绘图里还写到,学校会议通过并上报主管单位同意,决定在江西赣州成立赣州校区,然而并没有说明主管单位是哪里。
据一位邓姓副校长介绍,他负责光华技校,另一位姓康的副校长负责“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赣州校区”,学校的法人代表是王校长。随后记者找到了康校长。据其介绍,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是总校,他是赣州校区的负责人。
记者提出没有看到赣州市相关的批复文件。康校长称,他们早些时间到赣州市教育局去备案,结果教育局不管事,踢皮球。“这样也好,本校学籍是总校负责登记管理,毕业证也是总校发,就连助学金也由总校负责发放”,康校长如是说。
康校长说,何教官的身上穿的警服是临时的,警号也是临时的,所以暂时不是总校下发文件中规定的编号。康校长还告诉记者,如果记者能为他们招生,他们给记者的费用是2500元每生起价,招到10个学生以上是2600元每生,招到50个以上是3000元每生。
“本来学生7月1号起开始到校的,但由于学校装修粉刷还不未到位,所以招到的学生要到7月10号左右才会到校”,康校长表示。
赣州市将依法勒令停止非法办学
赣州市司法局基层科钟科长明确告诉记者,法律服务所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服务的“中介”性组织,不是行政单位,兴国县城郊法律事务所按规定只提供法律服务,合作办学没听说过。
在赣州市教育局职教科,朱科长听明记者来意后,明确表示不存在这个学校,属于非法办学。让记者到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再进一步了解。
“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学校。我们赣州还从未有过警察类的学校。合作办学是要报省教育厅备案的,如果有这样的学校存在,肯定属于非法办学,我们立马就会去检查。”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钟科长十分肯定的告诉记者。
赣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赣州校区”招生简章没有在该局审批备案,同时也指出该份招生简章里存在的很多错误。
钟科长说,“作为服务型的中介机构,兴国县法律服务所肯定是没有合作办警察学校的资质;同样,赣州光华职业学校是民办职校,也不具备合作办警察学校的资质”。
记者发稿前,接到赣州市教育局电话通知,“已经作出决定,光华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整改,广东化州司法警察学校赣州校区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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