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报名部分)

2012年11月01日10:19  新浪教育 微博   

  新浪教育[微博]讯 近日,江苏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了《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报名部分)》全文如下:

  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微博]及时、准确地了解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我们特将与考生2013年高考[微博]报名、参加艺术或体育类专业考试以及特殊类型招生有关的问题先行汇编成招生百问的报名部分,并以电子稿形式下发,以切实发挥其对考生的指导作用。

  由于教育部及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目前尚未出台,如教育部和我省2013年有新的招生规定,应以2013年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为准。

  一、报名

  1.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答: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往年相同,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下同)七门。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除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须参加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试。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报名参加高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④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非江苏户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有关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目前,我省教育厅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加紧调研,力争尽快出台非江苏户籍考生在江苏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目前,非我省户籍的考生暂不得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待我省有关政策在年底前明晰之后,只要符合2013年报考条件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再安排集中办理相关补报名手续。

  3.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答: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4日。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市、区)招办【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以后,考生自行上网(http://www.jseea.cn或http://pgbm.jseea.cn)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对自己所填报的内容进行签字确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4.2013年考生借考有何规定?

  答: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5.考生参加高考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4)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证明。

  6.高考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报名流程图报名流程图

7.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答: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自然情况(含个人简历)、考生编号、考生评语、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方向、照片等信息。考生须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按照其背面的说明填报有关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照片采集(考生如在参加2012年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应仔细校核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1)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民族、照片、政治面貌、选考外语语种、毕业中学、毕业类别、考生类别、报考科类、选修科目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个人简历、有何特长、奖惩情况等。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中奖惩情况必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2)考生编号:包括考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考籍号为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时所使用的编号,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由市、县(市、区)招办提供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高考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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