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3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乒乓球、田径、羽毛球、男子排球。
2.招生计划: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75人。
二、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符合普通高考[微博]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乒乓球、羽毛球、男子排球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乒乓球项目获得全运会或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前十六名者;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
4.乒乓球、羽毛球项目仅限单项比赛成绩(含双打),团体比赛成绩无效。
(二)田径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且正式比赛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100米 |
10秒93 |
12秒33 |
200米 |
22秒02 |
25秒42 |
400米 |
49秒60 |
58秒50 |
800米 |
1分55秒 |
2分15秒 |
1500米 |
3分58秒 |
4分35秒 |
5000米 |
14分50秒 |
17分 |
10000米 |
31分 |
37分 |
110米栏 |
15秒 |
- |
100米栏 |
- |
14秒80 |
400米栏 |
54秒14 |
1分3秒 |
跳高 |
2米 |
1.65米 |
跳远 |
7.20米 |
5.65米 |
三级跳远 |
15.20米 |
12.20米 |
铅球 |
14.30米 |
13.50米 |
标枪 |
58米 |
42米 |
铁饼 |
43米 |
41米 |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者须于2012年12月20日12:00前通过武汉大学[微博]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aoff.w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材料于2012年12月24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微博]公室:
1.武汉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2.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2张。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选拔方式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和测试安排在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以下简称“冬令营”)期间进行,具体如下:
1.学校将组织审核报名者材料,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名单,并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2.高水平运动员候选考生持中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近三年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到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报到。报到时间:2012年12月29日15:00—17:00。
3.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包括文化基础测试和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1)文化基础测试
所有高水平运动员候选考生须参加冬令营文化基础测试。测试时间:2012年12月30日上午。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不分文理科,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时长150分钟。
(2)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体育专业水平测试由体育部组织实施。其中羽毛球、乒乓球按项目分注册组(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管理中心注册者)和普通组进行测试。体育专业水平测试办法在武汉大学珞珈体育网(http://sports.whu.edu.cn)和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五、录取方式
1.学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参考近三年比赛成绩以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参考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择优选拔确定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考生名单及高考录取政策。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2.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预备生),须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的录取条件者,我校可予录取。
六、相关说明
1.预备生均需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高考文化成绩按我校相关要求执行。
2.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学校视情况通报生源省级招办、上报教育部,空缺名额不递补。学生材料不退还。
3.预备生须于2013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反馈高考成绩,并进行志愿确认。确认时,预备生应按要求提交本人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武汉大学2013年招生的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所报的专业应为武汉大学在考生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当考生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的专业志愿与其高考专业志愿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预备生未按规定及时反馈成绩并进行志愿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反馈信息不实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若教育部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工作处、监察部、体育部负责人组成的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小组。
八、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
监督电话:027-6875 3835。
九、联系方式
体 育 部:027-6875 2390
招生办公室:027-6875 4231、027-6875 6701(传真)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
武 汉 大 学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