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考生需持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原件(所在省不举办省统考的考生需持区县招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艺术类高考[微博]的介绍信或报考证)、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和2013年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交,持我院网上报名号进行确认。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绘画类: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设计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绘画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大连校区考务成本费200元;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考务成本费100元。
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的专业方向志愿,在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中限选三个专业方向志愿,如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的考生则可申报四个专业方向志愿。
四、报考地点及时间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现场确认之前必须登录鲁迅美术学院的网站填写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再允许更改相关信息,具体信息见附表。
五、《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办法
我院招生办公室依据专业成绩排名,于4月20日前统一发放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创意设计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不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专业成绩设合格线。凡未接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者,即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六、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办法
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的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400分,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各专业方向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或外语单科分数线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
美术史论与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录取美术作品赏析论文成绩高的考生。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学费及奖学金: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度。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的学费及相关信息参见简介。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沈阳校区沈阳市内学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大连校区新生全部住校。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附表:2013年鲁迅美术学院本科生招生现场确认日期、考试日期、考点、报考专业表
现场确认日期 | 考试日期 | 考点 | 地址 | 咨询电话 | 考生所在省份 | 允许考生报考专业 |
2013.3.9 (8:00-12:00) | 2013.3.10—2013.3.11 | 大连考点: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 | 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 15840936869 | 辽宁 |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 |
2013.3.4—2013.3.5 | 2013.3.7—2013.3.8 | 大连考点: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 | 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 15840936869 | 各省 (不含辽宁) |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 |
2013.2.17 | 2013.2.18 | 沈阳考点:鲁迅美术学院沈阳校区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 15840084866 | 各省 | 书法学 |
2013.2.20—2013.2.23 | 2013.2.25—2013.2.28 | 沈阳考点:鲁迅美术学院沈阳校区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 15840084866 | 辽宁 | 中国画 版画 水彩 油画 雕塑 摄影 影视摄影与制作 环境艺术设计 城市规划与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工业设计 染织艺术设计 纤维艺术设计 美术史论 文化传播与管理 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中日合作) 视觉传达设计(在大连校区考试) 动画(在大连校区考试) |
2013.1.18—2013.1.19 | 2013.1.20—2013.1.21 | 哈尔滨市考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331号 | 0451—86655180 | 各省 (不含辽宁) |
|
2013.1.17—2013.1.18 | 2013.1.20—2013.1.21 | 长春市考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0431—85382439 | ||
郑州市考点: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0371-67627293,67637931 | ||||
北京市考点: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城市学院校本部(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010—62321818 | ||||
无锡市考点:无锡湖滨中学 | 无锡市梁溪大桥堍建业路17号 | 0510-82810954 | ||||
2013.1.26—2013.1.27 | 2013.1.28—2013.1.29 | 长沙市考点:湖南师范大学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0731-88872364 | ||
天津市考点:天津美术学院 |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 022-26242089 | ||||
昆明市考点:云南艺术学院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 0871-65937227 | ||||
2013.2.20—2013.2.21 | 2013.2.22—2013.2.23 | 淄博市考点: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 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 0533-2793620 | ||
佛山市考点: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原南海师范学校) | 0757-86282894 |
备注:
1、视觉传达设计与动画专业考试地点在大连校区,报考沈阳校区专业的外省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2、兼报两个校区专业的外省考生必须在我院的外省考点报名确认,辽宁考生在沈阳考点报名确认,按照表格中的考试日期、考点参加考试;
3、只报考视觉传达设计与动画专业的考生报名确认与考试均在大连校区。
4、兼报书法学与其它专业的外省考生必须在我院的外省考点报名确认,并于2013.2.18参加沈阳考点考试。
鲁迅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沈阳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
邮编:110004
沈阳校区咨询电话:15840084866
监督电话:024—23940126
大连校区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邮编:116650
大连校区咨询电话:15840936869
监督电话:024—23940126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4—88257503、8826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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