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2013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部对各地上报的2013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拟招生专业进行了汇总、整理,完成了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备案2013年高职拟招生专业1088个,专业点47591个。专业备案结果数据库已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
二、2013年高职专业设置备案结果,可在中国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网址:www.tvet.net.cn )查询。专业名称、代码及招生范围以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核定具有高职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312所(见附件1),具有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17所(见附件2)。
四、我部联合公安部核定2013年准许招生的高职公安类专业点共计140个(见附件3)。
五、2013年暂停新增高职临床医学类专业点,往年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职临床医学类专业点可继续招生。
附件:
1.2013年经核定具有高职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xls
2.2013年经核定具有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xls
教育部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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