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高考答案 黑龙江公安已展开跟踪追查

2013年06月05日15:18  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本报4日讯 (见习记者宋菲) 今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建立考生诚信状况电子档案。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及家长[微博]注意,最近一个群号为242207875,群名为“黑龙江高考[微博]答案”的QQ群,公开贩卖所谓的“2013年黑龙江高考答案”,并出售高考作弊工具,现在已被公安机关跟踪追查,请考生家长不要被虚假信息引诱,务必要遵章守纪。

  省招办称,最近,这个QQ群,还有个别“作弊团伙”,公开贩卖所谓的“2013年黑龙江高考答案”,特别提醒考生及家长,在考场内使用通讯工具接收“答案”,公安部门将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追究责任。今年,全省高考所有考场均实行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考场内人员行为均将记录在案,所有考场违纪考生,不仅在考试期间,而且在考后评卷及录像回放时也将被追查处理。因此,广大考生及监考人员务必要遵章守纪。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明确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电子设备,抄袭他人答案,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等考试作弊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对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给予暂停参加全国统考1至3年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在校学生、在职教师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或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予以解聘。

  根据《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失信考生,其违法违纪情况将被记入其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永远地记录到失信考生平台上,供高校、招生单位、用人部门核查,失信凭证将跟随考生一生。

  省招办:考生注意六项“易发问题” 

  携带两证应考 牢记考试时间 无关用品勿带  

  省招办:考生注意六项“易发问题” 

  本报4日讯 (见习记者宋菲) 今天,省招考办综合历年考生易发多发六大问题,特别提醒全省考生注意。

  携带两证应考

  按照考试规定,考生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切勿忘带,以免核实处理过程中,考试情绪和考试成绩受到影响。

  熟悉交通路线

  考生要预先查看并熟悉去往考点的路线,测算好所需时间。一旦赴考途中遇有车辆受阻等交通问题,可拨打电话0451-82898600、82898700求助,确保准时到达考点。

  牢记考试时间

  全省高考统一规定各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即6月8日下午14:45时将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须牢记考试时间,切勿迟到。 

  无关用品勿带

  今年高考我省各考点统一配置电子挂钟,统一发放考试文具(不包括对口招生考生),考生不允许携带手表和自用考试文具,更不准携带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通讯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服从考点安排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号就位,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并须按考场指令答题、交卷、退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听从监考指挥,服从考点安排,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严守考场纪律

  考生严守考纪,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答卷,更不可将答卷挪移位置放在他人视野范围内,所有违规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另外,从今天开始至考试结束,全省各市、县(区)招考办每天24小时均有专人值班,考生如有需要招考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可随时前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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