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5日12时前可申请高考成绩复查

2013年06月24日10:17  天津网-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金学思】 按照《201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本市今年仍允许考生申请高考[微博]成绩复查。考生收到市高招办发出的2013年高考成绩通知单后,如对本人的高考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须于6月25日中午12时前,到报名所在单位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各科目的复查范围是:漏评、成绩累计及成绩登记有误等情况。

  考生办理成绩复查申请时,须出示本人考生证,填写“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单”,写清本人姓名、考生号、申请复查科目,同时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市高招办本着对考生负责、对高校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成绩复查工作。高考成绩复查工作成立由学科专家、教育测量专家、纪检监察等人员组成的仲裁组,仲裁组全程监督成绩复查工作,并对经复查后有异议的成绩进行复查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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