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获就业技能培训

2014年06月16日17:03  《北京考试报》     收藏本文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人社部日前下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2014年继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

  人社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批国家级重点以上的技工院校和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和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前培训和创业培训,使其掌握就业或创业的专项技能和实际能力。培训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引导其适应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促进其在生产和服务一线实现就业创业,为建设技能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各地人社部门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同时保证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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