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须知(2)

2014年06月26日18:44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五)降分录取

  1.本科A批。原则上不进行降分录取。

  2.本科B批。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分数线、文考成绩在本科文考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录取。

  3.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中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专科分数线、文考成绩在专科文考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六)艺术类兼报文史(或理工)类。文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文史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理工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考生兼报时,务必认真阅读文史(理工)类录取办法及有关规定,慎重选择。

  三、体育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二)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栏目。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本科文考分数线、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分数线,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专科文考分数线、省级专业统考专科分数线,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四)降分录取。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中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五)体育类兼报文史(或理工)类。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文史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理工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考生兼报时,务必认真阅读文史(理工)类录取办法及有关规定,慎重选择。

  四、特殊类型招生

  (一)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招生。分两批次进行,其中按照本科一批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按照本科二批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之后、本科二批之前投档录取。按照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的顺序进行投档。

  已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志愿。省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单独将这类考生电子档案投给相关高校。有关高校应在当天使用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并及时将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考试院,以便这些考生能参加相应批次常规志愿投档录取。

  (二)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投档安排在该批次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之后进行。 

  专项计划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投档,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栏目。按本一批招生的院校执行本一批分数线,按本二批招生的院校执行本二批分数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在相应批次分数线下20分以及,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凡符合报考资格(详见本文“填报志愿注意事项”)的考生,且高考[微博]成绩在文史、理工类本一批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可以填报按本一批或本二批分数线招生的院校志愿;文史、理工类本一批分数线下20分到本二批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只能填报按本二批分数线招生的院校志愿。

  (三)民族班、各类预科班招生。高校举办的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阶段进行;经申报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

  在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预科班可在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下80分以内,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下60分以内,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中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华侨大学[微博]“预科班”安排在本科一批征求志愿时进行,只招收具有“三侨一台”(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身份,并有填报该校“预科班”志愿的考生。

  经有关单位公示并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具有2014年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二批对应的院校报考。

  (四)定向招生。本科高校定向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职(专科)定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

  医学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农林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中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生源不足时的降分,按高职(专科)批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及医学类高职(专科)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局、公务员[微博]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持定向委培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未签订协议的取消录取资格。

各科类各批次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一览表

文史、理工类
批次 志愿设置 投档模式
本科提前批 第一志愿 1个志愿 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设是否

  服从校内

  专业调剂

  栏目

梯度志愿
参考志愿 3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院校平行志愿
征求志愿 12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专业平行志愿
本科一批 常规志愿 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设是否

  服从校内

  专业调剂

  栏目

院校平行志愿
第一次征求志愿 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第二次征求志愿 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本科二批 常规志愿 1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第一次征求志愿 1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第二次征求志愿 1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高职

  (专科)批

常规志愿 4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专业平行志愿
第一次征求志愿 2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第二次征求志愿 2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艺术类
批次 志愿设置 投档模式
本科提前批 常规志愿 1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按专业志愿

  一档多投

本科A批 常规志愿 12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第一次征求志愿 12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第二次征求志愿 12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本科B批 常规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第一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第二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降分征求志愿 1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高职

  (专科)批

常规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专业平行志愿
第一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第二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体育类
批次 志愿设置 投档模式
本科批 常规志愿 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设是否

  服从校内

  专业调剂

  栏目

院校平行志愿
第一次征求志愿 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第二次征求志愿 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6个专业
高职

  (专科)批

常规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专业平行志愿
第一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第二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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