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设定双语预科结业标准

2014年07月14日10:32  天山网-新疆都市报     收藏本文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叶晓敏 实习生唐娟报道)“预科学生达不到结业标准不能进入专业学习,须继续接受预科教育一年,延长预科期间需按学校规定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对两年内不能达到预科结业标准的,将转入大专层次培养。”7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在我区召开的新疆普通高校预科教育教学工作座谈会上说道。

  在我区预科教育的对象是“民考汉”考生之外的所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不到直接进入专业学习标准的少数民族学生,包括“民考民”和“双语班”学生。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微博]、新疆农业大学[微博]等5所高校将承担内地新疆协作计划预科学生的培养任务。

  预科学生和其他学生一样享受国家和新疆规定的助学金、奖学金。新疆实行预科学生资助政策,由新疆财政承担学生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各校要结合实际和不同专业特点,科学合理确定预科教育结业标准。预科学生达不到结业标准不能进入专业学习,须继续接受预科教育一年,延长预科期间需按学校规定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对两年内不能达到预科结业标准的,将转入大专层次培养。

文章关键词: 新疆双语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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