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杨惠子 夏欢)记者从团市委了解到,2014年“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以下简称“福彩助学项目”)600万元助学金已经开始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登录广州招考网申请。市青基会将在入学当年按照本科生5000元、专科生3000元、普通高中生、中职生1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
“福彩助学项目”的资格认定将由市人社局、市招考办、市总工会、各区民政局等单位共同完成。
记者还了解到,对9月30日前未持有、但12月31日前成功申领到“八证”之一的特殊困难考生,应填写《2014年度“广州市福彩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个案)》,由各区团委收集整理材料,提出初步意见,报市青基会汇总后提交至市民政局福利处予以审批。
个案申报应以书面形式递交,内容包括:审核后的身份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书,家庭人员经济收入的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由街道(单位)、区团委加盖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青基会。
申请“福彩助学金”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
①具有广州市户籍;
②所在家庭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特困职工证》、《五保供养证》之一;
③父母或本人持有有效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之一(上述证件以下简称“八证”);此外,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且被录取的应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被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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