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录取办法公布 部分院校降分录取

2015年06月26日16:52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新浪教育[微博]讯 近日,福建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发布《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高考[微博]录取批次、投档模式、投档比例以及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等。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七条  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2.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八条  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2次征求志愿和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降分征求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第十条 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等三种。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两类。

  第十一条 投档模式

  1.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均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3.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第十二条 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由高校自主确定。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平行和专业平行),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按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省属高校本科批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

  3.实行一档多投的(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加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前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考分数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不作统一要求),不受比例限制,全部投档。

  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三条 文史类和理工类

  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 艺术类

  1.本科批。本科各批次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考生档案投档到招生院校后,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本校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所有进档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并将排序名单提交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核。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2.高职(专科)批。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加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第十五条 体育类

  1.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2.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加分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加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3.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第十六条  文史类和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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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高考录取福建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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