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征集计划是本科一批和地方专项计划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的学校缺额和新增计划。二志愿录取时如控制线上考生生源不足,有降分录取的可能,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招生学校在录取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计划,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二、地方专项计划,是河北省属高校面向农村考生招生的专项计划,只招农村户籍或户籍在我省县(含县级市)及以下地区的考生,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录取工作在本科一批二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既可填报本科一批二志愿,也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
三、志愿征集时,操作要求和集中志愿填报时要求一致,请考生认真阅读《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须知》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注意观看《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演示》中的操作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志愿填报。
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随时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以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特别提醒:本征集计划只包括计划性质、科类、批次、代号、学校(专业及专业方向)名称及计划数,各专业的其他内容(如:学制、学费及备注等)详见《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理)》。填报前请考生务必进行对照参考,并关注本次新注明的要求,详情可向招生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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