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涨公办大学学费 28日举行听证

2016年04月13日 07:51 金羊网-新快报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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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套方案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现已在校生学费维持不变

  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将于4月28日上午在广州市举行。省发改委发布第二次通告,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会的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 要点等。此次听证会将对广东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以及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按照两个方案,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 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现已在校生学费维持不变,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新生负担将增加。

  ■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制图 廖木兴

  方案一:生均学费标准5343元

  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3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020元、医学类专业6720元。

  具有硕士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88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520元、医学类专业6160元。

  不具有硕士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43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010元、医学类专业5600元。

  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250元、其他专业6410元。

  方案二:生均学费标准5747元

  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7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470元、医学类专业7220元。

  具有硕士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24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930元、医学类专业6620元。

  不具有硕士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77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390元、医学类专业6020元。

  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640元、其他专业6890元。

  方案共同要点逐个看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暂不调整

  2012年广东对三所术科院校(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学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与外省同档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相比较,广东现行的学费 标准处于中等水平,此次不再调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仅重新划分学科门类为理论类艺术专业和其他非理论类艺术专业两类。

  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标准上浮10%

  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此次学费标准调整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对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

  农学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80%收取

  考虑到农学类专业是国家和省重点扶持专业,财政拨款系数比工科类专业高21%,借鉴外省给予农学类专业学费一定优惠的做法,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农林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

  交叉类学科专业以最终授予学位确定学费标准

  据统计,广东公办高校学科专业中,艺术教育、心理学等21个学科专业存在交叉,可在交叉领域择一授予学位。由于不同学位的培养方案有所不同,对应的培养成本也有所区别,本次学费标准调整明确交叉类学科专业以最终授予的专业学位类别收取相应的学费。

  现在校学生学费标准维持不变

  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6年秋季入学的本、专科新生学费标准按照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执行,现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高校可自主选择按学分制收费

  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将原来的学年制收费改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收取。其中,学分学费以正常完成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应修最低学分为计算基础,按学年中 学生实际选定课程学分计收;专业学费即学年制学费额度扣除学分学费后的部分,按学年计收。同时,进一步优化程序,具备条件的高校(或部分专业)按规定核算 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的具体标准,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执行。现阶段,广东高校学年制收费和学分制收费两种方式并存,由高校结合 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严格落实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后,有关部门和学校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得起书。同时,进一步加强 对高校学费使用监管,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经费投入与使用的监督制度,确保学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和内涵提升。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高校 发展的合理需要。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听证会不是决策会,而是一个听取民意、收集意见的平台。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广东的实际。

  1问:为什么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

  答:经成本监审,2012年至2014年广东高等教育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23520.39元/年、24344.67元/年、24930.46元/年,总体 呈上升的趋势。随着学生培养成本的逐年增长,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而学费却维持2000年制定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广东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 展。

  其次,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政策是保障战略实施的需要。

  再次,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政策是实现发展效率与兼顾公平的需要。

  2问:“十三五”时期的年生均培养成本是如何测算的?

  答:主要参考了两个方面的数据:一是2012年至2014年生均培养成本的变化趋势;二是“十二五”时期的物价涨幅以及“十三五”时期价格预期调控目标。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2012年至2014年,广东公办普通高校年生均培养成本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平均增幅约为3%。据此,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调价方案按照3%的增幅测算广东公办普通高校2016年至2020年年生均培养成本,预计为26983元。

  3问:方案一的学费分担比例19.8%是如何确定的?

  答:2012年至2014年,学费分担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为21.3%,年均下降0.6%,预计2016年至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累计下降3%。为均衡负担,取中间值进行调减,得出2016年至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为21.3%-1.5%=19.8%。

  4问:各学科门类的具体学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各学科门类“十三五”时期具体的学费标准以测算的“十三五”时期的生均学费标准为基础,综合考虑各学校层次、各学科门类的比较系数,以及各学科门类的学生数进行推算。

  5问:学费标准调整对学生或居民家庭负担的影响如何?

  答:按照两个方案,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拟定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执行,不涉及目前在校生,因此,不 会增加这些学生家庭的任何负担。对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新生,按照方案一,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20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2403 元;按照方案二,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486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648元。

  加权平均法

  即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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