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7)

2016年05月16日 18:20 新浪教育 微博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第十章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六十七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微博)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 理。对因招生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 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解释不服的,可以向陕西省招办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陕西省招办及省教 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招办或省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执行。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关于做好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10号)执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 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15〕32号)执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执行。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招生,其详细要求另行发文。本办法如与教育部 最新规定有不符之处,陕西省招办另行通知。

  第七十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查数据报志愿 大学院校库

高考微信号

高考志愿通(收录2553所大学、506个专业分数线信息、提供29省专家服务)

三步报志愿

1
专业定位
适合专业测评
35073人已测试
2
海选学校
录取可能性报告
66129人已测试

分数线查询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2014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 2010
  • 2009
  • 2008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理科

  • 文科
  • 理科

找专家报志愿

一对一服务
咨询电话:
01058983379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高清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