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校转专业越来越开放 浙大给三次机会

2016年09月07日 08:33 中国青年报 微博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浙江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本科生院近日正式发文,从今年起浙大将为学生在大一到大三期间提供3次转专业机会。与以往的转专业政策相比,增加了大三的转专业机会。

  浙大招生处表示,除了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入学的学生外,其他所有在校生都可以申请转专业,但通过提前批次入学的考生只能在该批次专业中转专业。

  之所以作出此项规定,校方表示,不少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相对盲目,学生认识自我也需要一个过程。

  浙大本科生招生处处长王东介绍说,有同学读了一年后,才发现不合适或不喜欢自己就读的专业;也有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是因为专业和兴趣点不契合。因此,在资源许可的前提下,学校会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专业需求。

  据悉,在接纳学生转入前,浙大各专业会先扩容,除了少部分热门专业在扩容后还是不能满足所有转专业学生的需求外,各专业留给转专业学生的空位总数都会多于想转专业学生的人数。

  不只是浙江大学,往年只允许专业成绩排在前30%的学生转专业的浙江工业大学,从今年起也将全面放开转专业,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

  根据浙工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学生在第二、三、四学期,若符合专业准入条件,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同时,学校实行按院分类招生,学生进校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之后可在其中进行专业选择,以此增加考生的专业选择面。

  在部分学院,浙工大还开设了一体化双专业。学生可修读母体专业X+非母体专业Y,实行“X+Y”的双专业复合培养模式,完成一体化双专业修读后,学生符合相应的条件,将授予X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以及Y专业辅修学历、学位证书。

  同样,浙江财经大学也为学生提供了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按照浙财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符合专业准入条件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同时,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学校还推出“双专业、双学位”制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读完相关专业学分,即可获相应学位证书。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李政辉称,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学校会尽可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专业选择需求。

  浙江工商大学更是允许新生报到时就互换专业,只要找到愿意互换专业的同学,同时双方父母同意,就可以转到心仪的专业就读。为了使得信息更好的交互,新生报到当天学校还会专门设立“互换专业咨询点”。

  采访中,不少教师认为,把选择的权利交给学生,既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也是真正“以人为本”的教育。转专业变得越来越开放,其背后是教育改革的“人性化”。

  因为父母的劝说,浙财大2013级的陈名(化名)同学一开始选择了热门的会计专业,“但我一直不喜欢会计专业,而是对广播电视有着浓厚的兴趣。”小陈说,都说会计发展前景很好,但我觉得前景再好,也没有自己的兴趣重要。

  去年,小陈通过申请顺利转到了传播学专业,学习也从以前的“总提不起劲”,到现在的“很有动力”。

  据一些高校招生教师分析,学生选择转专业,大多有几种情况:一是在大学录取时,一些学生被调剂到非第一志愿专业,入学后发现自己不适应,所以想通过这个机会转到自己喜欢的专业。二是考虑到今后的就业情况,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不占优势,就想转到一个热门专业。三是在高考填志愿时,由于对自己的兴趣、爱好、志向没有准确把握,和对专业概念比较模糊,选择时有随意性,入学并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才发现自己真正的学习兴趣所在,所以想转专业。还有就是考分不是特别理想,想先进入一所较好学校的低分专业,进校后再转入自己喜欢的专业。

  “事实上,专业的‘冷’与‘热’只是相对而言的。”浙江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喻擎仓建议有转专业想法的同学,不妨在入学后,多和专业导师沟通交流,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生活,对现专业有一定了解,再作选择。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处长刘向东也建议,选择专业要以个人的兴趣爱好为标准,切勿跟风从众,“一旦选定,就要认真对待。”实习生 胡丹妮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董碧水

  原标题:浙江高校转专业缘何越来越开放

  责任编辑:黄晓冬

高考微信号

高考志愿通(收录2595所大学、506个专业分数线信息、提供29省专家服务)

三步报志愿

1
专业定位
适合专业测评
42639人已测试
2
海选学校
录取可能性报告
87788人已测试

分数线查询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2015

  • 2015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理科

  • 文科
  • 理科

找专家报志愿

一对一服务
咨询电话:
01058983379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高清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