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录取政策有变:文理类本科分本一、本二

2017年04月02日 09:03 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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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江苏高招录取政策有变化:文理类本科批次调整为本一、本二)

  通讯员 沈考宣 扬子晚报记者 蔡蕴琦

  《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前公布,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主要有五个变化。除了此前已经公布的录取批次调整外,今年江苏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照顾政策中新增5A级青年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3.01万人报名参加高考,较去年同期36.04万的报考人数,减少3.03万人,减幅为8.41%。

  文理类本科批次调整为本一、本二:文理科类将原来的本一、本二、本三3个批次,调整为本一、本二两个批次。调整后,统招录取分为提前本科、本一、本二、高职(专科)统招和高职(专科)注册入学5个批次;体育类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批次合并为体育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保持不变。调整后,统招批次分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批次;艺术类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相应的小批次合并,将高职(专科)第1、2小批合并,即由原来的三大批七小批调整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大批四小批。其中,本科分为第1小批(划分办法与往年不变)、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校考院校),专科为一个批次。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与录取批次调整相适应,我省文理类、体艺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8所。同时,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10所。

  结合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调整(均有所增加)以及往年院校服从志愿录取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志愿的有效性,2017年起,取消院校服从志愿。

  本科志愿填报6月27日至7月2日:2017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第二阶段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

  新增“5A级青年志愿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照顾政策中,新增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款。记者了解到,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市、县(市、区)招办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接受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省统考: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由联考变为省统考。省招委会统一划定文化和专业的省控线,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用“文化+专业”的总成绩,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不得兼报:为进一步提高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的有效性,明确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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