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6年全国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4)

2017年12月07日 09:57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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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关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改善薄弱院校办学条件,足额配置专任教师,提高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设施设备的投入,每一所院校都要达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

  2、开展对地方政府落实生均拨款制度的专项督查,监测财政资金落实及使用,重点解决地市级政府投入不足问题,全面实现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12000元。

  3、加大对民办院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举办方经费投入的督查,确保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标准。

  4、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加大引进优秀人才和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与职业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将产业先进元素融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形成技术技能培养与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相辅相成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5、提升技术研发服务能力,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构建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将技术研发和培训服务作为高水平院校建设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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