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职院“校企合作”被督查组要求整改

贵阳职院“校企合作”被督查组要求整改
2019年09月19日 15:21 中国青年报

  日前,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学生反映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存在问题一事引发关注。

  该校2018级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班学生杨洋(化名)介绍说,学校与贵州微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学教育”)合作开设了“校企合作班”,学生在向学校正常缴纳学费和向企业缴纳了高额技能实训费后,校企方没有履行此前“全电脑教育上课、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实习岗位、100%推荐就业”等承诺。

  9月4日至5日,国务院第13督查组就此事实地督查了解到:该校新生除了正常向学校缴纳3500元学费外,还被要求与微学教育签订一份《就业服务协议》,要求每个学生每学年缴纳6200元的“技能实训费”,共涉及学生380余人,收费396万余元。微学教育并不具备“为求职者介绍工作”的资质,但其在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及该校学生签订的协议中均提出“可为学生推荐就业”。

  国务院督查组认为,贵阳市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和企业开展的合作监管不到位,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对企业资质核查不到位,在收到学生的投诉后处理不及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秦祖豪对记者说,目前学校已成立整改小组,整改计划已上报贵阳市政府督办督察局,整改计划中涉及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9月10日至11日集中为2017级和2018级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班学生退还“技能实训费”。退费流程是由微学教育将资金汇入第三方企业,再由第三方企业转至学生银行账户。

  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班学生反馈,截至11日17时,大部分学生收到足额退款,仍有个别学生因银行卡问题还未收到退款。据学校通知,未收到退款的,将由第三方企业转给学校,再由学校退给学生。

  今年4月11日,贵州省教育厅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我省公办学校校企合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费用”。

  针对学生反映的“这学期除了一些文化课程由学校老师授课外,不少专业课程还是由微学教育员工上”的问题,秦祖豪介绍,目前微学教育与该校仍处于合作存续期,且该公司具备合规培训资质。下一步,学校会重新考虑涉事班级学生未来的实习推荐和就业指导问题,学校与该公司合作期满后,将重新考虑与对方的合作关系。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焦敏龙 实习生 程丹

  实习编辑:吴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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