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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中国大陆新移民为追讨老板拖欠的薪水,历经数月,锲而不舍,但均不得其法。最后向政府求救,事情得到出乎意料的圆满解决。 世界日报报道,这位名叫李明的新移民昨天表示,希望公开自己的故事,以让其他新移民明白:在多伦多是求助有门的。 李明去年十一月从湖南移民加拿大,一个月之后,他从报纸的广告中找到一份学校餐厅大厨的工作。当时与李明第一次面谈是一位华人,对方只是告诉李明薪水为每小时十五元,每两周发一次工资,至于其他待遇问题一概未谈。李明因对加拿大情况不熟悉,所以什么也没问。第二次与李明面谈的是餐厅的韩国老板,双方并未谈及工资问题。 李明上班两周后,果然收到了第一张老板给的薪水,不过这并不是加拿大普遍可见的“工资单”(payroll),而是一张据说已被扣了税后的老板私人支票。又过了两周,这次李明连老板的私人支票都拿不到了。于是李明就向老板要,老板就拖,一直拖到应该发下一次薪水的时候,老板才把上次薪水支票给他。此后的两个月基本上就如此度过。 到了今年二月底,李明在这家餐厅已经工作满三个月时,突然有一天老板宣布,由于与学校方面的合约已满,且无续签新的合约,故从明天起所有员工不必上班了,老板与雇员的关系也就此结束。李明一听就急了,老板上次欠他的薪水加上最后半个月的工资共有二千多元,他问老板怎么办,老板却理也不理就走了。 从那天开始,李明开始了他的追债里程。首先他设法找到了老板家里的电话号码。於是天天打电话讨自己的薪水。老板总以“没钱”、“再等等”作为回答,要么干脆不接电话。李明眼看打电话没有结果,又设法打探到老板另一家生意的地址,于是与太太两人转了多次公车,上门讨债。老板开始仍采取拖延策略,还威胁说,如果李明再逼得紧,他就向政府申请破产。“一旦破产,你一分钱也别想再要到”。李明为了避免老板真的申请破产,只好忍著气,好言好语向老板讨自己的薪水。后来老板看到李明夫妇每天上门的决心,自知拖不过,才答应寄支票给他们。 没想到李明等了几天,收到的却是一张四百元的老板私人支票。后来又经过多次追讨,老板才分几次寄来一千多元,但余下的一千三百元却不再有音讯。这使李明十分气愤,决心再上门追讨自己的辛劳所得。这一次,老板的态度也强硬了。他表示,就这些钱,不会再有了。后来老板根本就躲著见不到人。老板家人态度也十分蛮横,一副“就是不给钱,看你如何”的样子。 李明表示,在那一段时间,他的情绪十分低落,也无心找工作。每天做的事就是上门讨债。他说,那时也清楚可能靠自己的力量难讨回薪水。他因此动了找律师帮忙的念头。 李明根据报纸广告找律师,当他打遍所有广告电话,发现别说律师费他付不起,其实律师对他的案子也不感兴趣。后来他去找专为穷人打官司的法律援助顾问,填了有关表格,但据说审核资格的过程至少要等半年。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明经朋友指点找到了安省劳工厅就业中心。李明说,先前不是没有考虑让政府帮忙,但是总以为政府不可能来管这种小事。李明记得他与劳工厅官员通了电话之后,对方即要他带上所有资料面谈。劳工厅官员听了李明的陈述后表示,政府可以帮他向老板追讨薪水,但由于韩国老板给李明的私人支票并不一定说明是工资单,老板与李明之间的雇用和被雇用关系在法律上难以证明,所以此事处理时有一定难度。 那位官员表示,雇员碰到雇主不公平对待时,有权向政府方面投诉,政府也会视情况作出处理。劳工厅的官员还向李明讲解了在加拿大受雇的一些规定,如事先雇员应向雇主签一份税务申报表;另外老板发给雇员的薪水应是报酬、扣税等各项条目清楚的工资单,而不是老板的私人支票等。李明说,那次面谈令他上了一堂课。 一个多月之后,李明收到了由政府转来的老板付给他的薪水支票。总共超过二千元,比李明预期的还要多。因为政府为他向老板要来了本该给他的假期工资(vacation pay)和两周额外的工资。按加拿大的劳工法,雇主若停业,应在两周前即通知雇员。 安省劳工厅就业中心的电话为(416)314-5393,地址在2275Midland 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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