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近万名中小学校长将取消行政级别
http://edu.sina.com.cn 2001/01/17 11:53 新华网
新华社上海1月17日晚报专电 “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这项人事制度改革已在上海静安、卢湾、黄浦等区普遍推广。目前,上海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按照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关于“试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精神,研究制定了五级十二等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方案,并出台“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暂行办法”。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是套用机关行政级别来确定校长行政职务的。上海市重点中学一般为正处级单位,校长即定为正处级,区重点中学及“完中”为副处级单位,校长定为副处级,初中、小学中心学校为科级单位,校长定为科级。这种校长套用机关行政级别的办法,弊端显而易见。比如,区教育局业务科室的科长往往难以领导副处级以上的校长;区政府有关文件只下达到处级单位,这种政治待遇上的差异,造成学校之间的矛盾;级别低的学校没人愿去,待遇与学校等级挂钩挫伤了不少干部的积极性。
上海试行的校长职级制,共有十二个等级,呈完善的“梯子结构”,每个等级均有严谨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标准,两年通过一次考级,便有机会晋升一个等级,具有激励功能。据介绍,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是与国家事业单位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并成的双轨制职务结构。中小学校长任职期间,按其原工资系列保留其原有工资标准,当国家统一调整工资与津贴时按原工资系列办理。(记者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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