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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我有罪,我忏悔 2000年1月,余杰发表《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一文,称余秋雨为“文革余孽”、“才子加流氓”,由此引发了一场与余秋雨之间的争端。该文发表之后,余秋雨报之以一封《答余杰先生》的公开信。2000年一月底,由著名作家魏明伦牵线,余杰和余秋雨在成都会面,之后传出二人已“和解”的消息;5月,余杰抛出一篇长达1.5万字的长文《我们有罪,我们忏悔》,再次猛攻余秋雨,表示“争论刚刚开始”。 在整个上半年,“二余”纷争使文坛风声鹤唳。进入下半年之后,余秋雨友情主持凤凰卫视的“千禧之旅”,余杰也为分配的事情烦心,纷争偃旗息鼓。但根据余杰的最新计划,在新世纪他还要写一篇名为《我有罪,我忏悔》的文章,可称之为前两篇“倒余”文章的延续。难道争论还没有结束?新周刊:可以谈谈你对“二余”之争的看法吗? 余杰:我觉得,大部分的媒体在报道这个事件时,过多地关注事件本身的戏剧性、新闻性,而对我问题背后的深层思考进行了有意无意的消解。这不是我和余秋雨之间的个人纷争。 我的初衷在《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余秋雨现象’仅是一个个案。我希望通过对这一个案的分析,透视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缺席与独立意识的沦丧,并寻找出一条精神重生之路。” 包括忏悔在内的信仰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在中国已经缺失很久了。我先后写了《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我们有罪,我们忏悔》,再加上现在正在撰写的《我有罪,我忏悔》,三篇文章,代表我一种思路的三个台阶。 新周刊:媒体广泛报道的你和余秋雨的“和解”事件是怎么一回事? 余杰:当时的情形是:主要是余秋雨解释他在“文革”中的一些经历,他说,我听。我当时就表示,我要在对相关人物进行访问和研究之后才会下结论。而且,我们双方肯定了分歧的存在,他认为没有必要引进忏悔的概念,而我认为非常有必要,这是很大的对立。 至于媒体将之理解为“和解”,因为他们把事情看作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恩怨了。实际上,在《我们有罪,我们忏悔》出来之后,上海一家媒体登了一篇据说经过深入调查的长文,也有不少媒体转载,其目的就是要证明余秋雨是完全清白的。我对此表示怀疑。 记者显然是带着观点去采访的。他们采访了上海几个文化老人如巴金、夏衍、柯灵,说这几个德高望重的人物都没有提及余秋雨有问题,那他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我觉得这个逻辑有问题,那是不是普通读者就不能批评了? 新周刊:好像到了下半年就没有多大动静了,除了徐林正出了一本《文化突围》之外。 余杰:徐林正是一个小人物,因为不是当事人,他不敢面对具体的问题,只好说我抄袭别人的文章,以此来干扰人们的视线,这种手段是非常可笑的。也不知是不是余秋雨的本意。 新周刊:那说你抄袭又是怎么回事? 余杰:那个重庆作者的文章和我的文章是先后发表在《四川文学》上,而且是同一个责任编辑,如果要说是抄袭,绝无可能。我是引用了他文章中的一两个观点,但我的思路和他完全不同。我们这两篇文章也被同时收进了几个学术论文集中,任何读者都可以仔细地作对比,并得出公正的结论。 新周刊:有人说你把余秋雨当靶子是为了自我炒作,你怎么看? 余杰:我没有必要去做这样的事情。我的几本书相继出版,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引起了讨论,我已经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庞大的读者群。 新周刊:那到底是为了批判去找靶子呢,还是为了靶子而去批判? 余杰:是先发现问题,再去找典型个案。我认为余秋雨是20世纪90年代一个很重要的文化人物,要揭示中国文化精神的缺陷,对他进行解剖具有典型意义。以后一两年我可能会关注中国文化中流氓气、匪气、痞子气的问题,那我就会选取王朔作为典型个案。 在我最新的这篇文章中,我不会再纠缠在事件中。我想谈巴金,他在中国知识分子中是罕见的能对自己进行忏悔的作家,放在中国非常了不起,但放在世界、人类的视野中,跟西方的大思想家相比,就显得浅薄多了。个中原因何在,这是我要探讨的问题。这和批判余秋雨相比更有内涵,可以说跟余秋雨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笔录:谭山山) 更多精彩文章请看《新周刊》 文学艺术、留学移民、求职应聘、英语学习,尽在新浪网文化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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