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明确学术规范:本科生抄袭论文将被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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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0:06 中国青年报 |
作者:原春琳 昨天,北京大学的一名学生因为上学期考试违纪而接受了学校的处理:取消获得学士学位的资格,并给予记过处分。 这名同学违纪的事由很简单:一门课程以论文作为考核方式,他的论文引起了授课老师的怀疑。这篇文章行文圆润过于娴熟,不像是一名本科生应有的水准。老师从论文中抽取部分段落在网上搜索,结果发现这篇论文竟然是拼凑而成。 “从明天开始,就没有这样‘便宜’的处理结果了。这名同学将会被取消学籍。”今天,北京大学教务部一位负责老师说。 12月15日,北京大学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也是从这一天开始,北京大学正式执行《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按照这个新条例,本科生抄袭论文、雇枪手写论文或替别人当枪手都将被开除。 在12月6日结束的校长办公会上,北京大学刚刚通过这一讨论了半年多才形成统一意见的新条例。原来的《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随即作废。 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多了“学术规范”的字眼。这次,“学术规范”不仅仅体现为口头上的规范,更有了具体的定义和处罚措施。 比如说,在学生已提交的平时作业、论文、实验报告、本科生科研论文中引用他人资料、数据和观点等,没有作直接标注的不超过5处,或者该类不规范写作的篇幅累计不超过总篇幅的10%者,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如果没作直接标注达到5~10处,或者该类不规范写作的篇幅累计占总篇幅的10%~50%者,以考试作弊或严重违反学术规范行为认定,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 不过这还不是新条例最严厉的部分。如果犯有以下任何一个行为都被视为严重作弊或严重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学生将被开除学籍。这些行为包括:已提交的论文、实验报告、本科生科研论文中存在抄袭事实,且抄袭篇幅超过总篇幅50%者,或者已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抄袭事实,且抄袭篇幅超过总篇幅30%者,或被使用的他人观点构成该学术违纪作品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观点者;由他人替自己撰写论文或替他人撰写论文者。 “在国内高校中很少有对本科生如此严厉的规定,也很少有对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作出如此具体的惩罚措施。”一位在教育系统工作多年的资深人士这样评价。 近年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相继出台,其中都对学术规范作出相关规定,但国内高校尤其是在本科生教学中,很少有对违规者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北大之所以第一次把学术规范写进本科生的校规,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说,这是适应教学课程改革的进程。现在越来越多的课程注重考查学生的创造性,并以论文的方式来考核,特别是一些文科的课程。 中文系是典型的文科院系。北京大学中文系一位负责人介绍,文学是不容易量化的,用论文的方式要比闭卷的方式好得多。中文系大约五分之一的课程采用了论文考核的方式。现在论文的写作已经贯穿到整个教学培养过程之中。比如说,中文系语言性的课程每两周都要交作业。而文学、文化类的课程也都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写作。 卢晓东说,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更严格地规范学术行为。以前,无论是在日常作业还是在正式考试中,学生抄论文的事情偶有发生。最严重的程度到了学生直接更换作者的名字,把这篇文章当作自己的论文。 “北大对此要求素来严格。”卢晓东说。那位把别人的文章冠以自己名字的学生已经被记过,取消硕士学位资格。而上个学期有个学生在做毕业论文的时候,抄袭了自己的学年论文,结果被记大过,并取消了获得学位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