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助学贷款出台 困难生读大学不再难
http://edu.sina.com.cn 2001/02/20 09:34 人民网
本报广州2月19日讯 今天,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方案。
这份称为《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方案,主要内容有:第一,助学贷款的范围和对象,为广东省内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本科和研究生(不含在读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外国留学生);第二,采取无担保(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方式,由广东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负责办理;第三,助学贷款的用途主要额度,广东省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本科和研究生均可申请学费或基本生活费贷款,其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学校的学费或基本生活费收取标准;第四,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的比例,省财政厅对全省地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贴息;第五,省内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在省下达的贷款额度范围内,学生在校期间贷款个人承担的50%利息,省财政厅给予补贴。此外,《办法》还对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偿还、期限、助学贷款的利率、终止及助学贷款的管理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从发布之日起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分布实施。(王可 赖红英)《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1年02月20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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