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中新网香港3月16日消息 李敖诉刘泰英诽谤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刘泰英无罪。 由于某媒体在1999年9月5日刊出刘泰英大谈“同学李敖”的谈话,其中,曾说“对于四十几年前在台中一中就相当有名的李敖同学,刘泰英的评语很特别。刘泰英说,李敖年轻时就很会花钱,而且常常乱追女孩子,只是李敖这一生,最喜欢的是女人,最瞧不起的也是女人”。 李敖因此递状状告“中华开发工业银行”董事长刘泰英涉嫌诽谤。被告刘泰英则在去年的元月间首度出庭应讯,并强调李敖是他的学长,也是他最尊敬国文老师的公子,他根本没有意思去诽谤李敖。 李敖除要求刘泰英公开道歉外,并指定刘泰英必须支付新台币三千三百万元给晚晴协会。 文学艺术、留学移民、求职应聘、英语学习,尽在新浪网文化教育频道。
|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