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经批准可单独或联合自主招考
●确定专业尊重学生选择,学期灵活
●结业生可返校重修相关课程至毕业
本报南京3月20日电 昨天召开的江苏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传出消息说,该省将于今年9月起对高校教学管理实行重大改革,以此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适应高教规模迅速扩大的趋势。
这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有条件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前单独组织招考,也可由几所学校联合组织招考;高校可在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的学校,应制定较完善的考核招生录取办法,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在填报志愿1个月前向社会公布。高校可划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征得有关学校同意后,可在其他学校已经取得学籍的同类型、同层次在校生中招收新生,并办理转学手续。
继续进行专科生转本科学习的试点工作。“专转本”一般在专科二年级下学期或三年级上学期进行。
学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宽基础、宽专业”的要求,在低年级按文、理、工等大类组织基础课教学。专科院校到二年级、本科院校到二至三年级,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择专业,学校根据学生的基础课学习情况和专业发展潜力确定其专业。
各校将创造条件在3—5年内逐步实施学分制,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可随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至学期末(学年末)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学习年限可根据学生本人需要延长,本科最长不超过8年,专科最长不超过6年,同时允许有条件的学生停学创业,有特殊困难的学生也可暂时中断学习,分阶段完成学业。
允许成绩不合格而未能取得学分的学生重修相关课程,逐步取消因成绩不合格而退学的办法。本科结业生在4年以内、专科结业生在3年以内,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回校重修相关课程,拿满学分,给予毕业文凭或相关学位。(赵建春 严鸿珍)《人民日报.华东新闻》(2001年03月21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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