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3月27日电 3月6日上午11时许,江西省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小学教学楼在爆炸中坍塌。4名老师和37位天真活泼的花季少年在事故中丧生。与惨烈情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爆炸发生在一个依山傍水、鸡犬之声相闻,一切都显得那么安宁和谐的山村一隅。
看似不该发生惨案的校园,恰恰发生了。
无独有偶,3月中旬,河南省安阳县许家沟乡岗西村小学一年级学生刘辉,在学校上课时,被歹徒用斧头连砍七下身亡。凶手从闯入学校到行凶后扬长而去,竟如入无人之境。
家庭失去了孩子,校园失去了学生,每件不幸的事情发生都让人痛楚难当。人们不禁要问:校园岂能是进出自由的农家菜园,居然毫不设防地让一个个行凶者长驱直入?
校园安全警钟再敲响
万载爆炸惨案发生刚刚两天,调查组的结论很快出来了: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报复社会的刑事案件。但记者在爆炸事故现场的采访表明,这所学校以前确实存在鞭炮作业。
一方面,网络教学、远程授课的现代教学方式日益普及,学生插上了利用科技手段学习知识的翅膀,在知识的海洋中实现心中理想;可另一方面,孩子们在校园里最基本的生命安全却变得缺乏保障。如何能还给学生一个洁净、幽雅、安全的学习环境?
从70年代末起,西方发达国家儿童死亡排序中,意外死亡就一直居于首位。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青少年致伤、致残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也进入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有资料显示,我国中小学生每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1万人以上。去年国家儿童少年“安康计划”公布的数字显示,1999年,我国中小学生因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自杀而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在消失。
教育部门的有关调查表明,溺水、中毒、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等是当前中小学生伤害和死亡事故的主要因素。那么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会存在哪些不安全隐患呢?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杨慧文分析说,校内易发生危险主要集中于:一是安全措施不完备的学习设施和危险建筑。如实验室、食堂、厕所、宿舍等危险物场所和危险建筑意外倒塌引起的伤害;二是集中在楼道、通道、台阶、校门等处发生的拥堵挤压造成的意外伤害;三是火灾事故、爆炸、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意外伤害;四是校外侵害,如杀人、强奸等刑事案件;四是在文体活动中的意外伤害;五是校内外交通事故等等。
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让他们能够健康安全地成长,是学校乃至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教育界人士感到忧虑的是,在多数中小学校课堂上,校内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教育至今仍是空白。
校园悲剧为什么一再重演?
1994年克拉玛依火灾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至今令人难以忘记。面对时有发生的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人们疾呼,我们再也经不起任何“偶然”!花朵一般的生命盛开的时候,我们不该再让任何“偶然”的危险逼近他们。
这或许是校园中发生学生死伤事件最常见的类型:
2000年11月14日,陕西省长安县韦曲镇中心小学课间休息时,由于拥挤加之楼道狭窄,又恰逢停电,光线暗,导致10名学生被踩伤,其中1人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有关资料统计,自1996年1月至2000年12月,全国至少发生同类事故21起。
从这些事故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最直接的原因:学校的值班制度不健全,一般在学生日常上课、节假日、集体活动时都应有干部、教师值班、值勤,除了管理学生的纪律以外,学生的安全问题也应放在重要的位置,而这几起事件发生时正是教师没有到岗;校园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得不好,类似事故发生时大多是因为楼道里没有灯或光线太暗,有的是在通道里堆放了杂物形成障碍。
据教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除了这种由于拥挤踩压发生的事故以外,还有一类就是建筑物倒塌引起的事故。如2000年3月2日,四川省一中学食堂倒塌,造成学生4死1伤。2001年3月6日,安徽省肥东县某村小学的厕所围墙倒塌,造成1死3伤的惨剧。
这类事故的发生,固然有一些客观原因,如建筑设计的不合理,一些地方经济困难、投入不足,不能及时修缮校舍等因素。但是,学校管理者缺乏应有的基本安全意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校园中最常见的另外一类事故是集体食物中毒,由此造成的伤亡每年都有。2000年9月19日,江西南昌县第二师范学校发生一起集体食物中毒,46名学生食用了农药残留超标准的蔬菜后被送往医院急救。这类事故中的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食堂管理不善导致食品卫生不合格造成的。
剖析这些事故,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安全意识和严格管理一个也少不得。教育问题专家孙云晓认为,目前一些学校管理上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管理过于成人化、封闭化,要求过于整齐划一;有的学校疏于管理,工作松懈;一些学校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做得不够,如文明礼让教育,平时也没有明确的安全意识,缺少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
呼唤立法保障学生安全
让我们来听听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两所学校学生针对校园安全发出的心声吧:
一盼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维权”教育。通过强有力的法制教育,首先在校园内部杜绝违法事件发生。其次学校领导、教职工要正确处理,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盼采取相应的防范举措,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校园安全体系。学校要有专人专司校园保卫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设立“法制副校长”制度。公安机关对学校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整顿,建立和完善保卫队伍。另外,有的学生建议实行校门封闭、凭证出入制度,严防犯罪分子混入校园内部,维护好校园安全。
三盼加大打击力度。学生们建议实行“包校”制度,由有关领导牵头,责成一个政法单位包一个学校,建立长期固定的联系,及时解决学校及其周边地带的治安隐患,还学生们“一片安静”。
不可否认,许多学校说起学生上课能否时时安全都心有余悸,哪个学校能确保不会发生意外事故?一些学校为了不发生意外,该组织的活动不组织了,一放学就关门大吉,节假日宁肯让学校的各种设施睡大觉也不开放,安全因素捆住了学校的手脚,甚至限制了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如何善后处理成为困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难点问题。
据了解,校园安全从去年到今年,一直是“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在刚刚结束的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20多个代表团150多名代表提出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
人大代表陈大鹏、江建中等认为,我国对学校安全问题一直是很重视的,但校园安全是一个特殊环境中的特殊问题。长期以来,涉及亿万师生安全、学校稳定、保障校园正常秩序的学校保卫工作无法可依,这与依法治校的要求不相适应。大多数教育行政机关没有校园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学校保卫机构受到削弱,有的甚至被撤销,安全工作权力、责任都不明确。校园周边环境日益复杂,学校保卫人员无权处理,以至于盗窃案、伤害案、流氓犯罪案、教唆犯罪案等时有发生。根据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科教兴国大计的需要,应该尽早制定《校园安全法》,使校园安全管理有执法依据和执法队伍,走上依法治校的轨道。
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建立和规范校园安全责任体系也是十分重要的。江西省对出现事故的单位采取“四不放过”办法处理,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整改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单位全体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学校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场所,学校的管理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该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学校在涉及学生安全的环节上必须加强管理、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组织活动及社会实践要有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对危房和校舍的检查。可以说,在学校管理中有没有安全意识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前提。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未来社会的主人。在教育地位如此突出的今天,严峻的现实警示我们,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而安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沈虹冰 陈芳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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