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之初,江泽民同志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的重大治国方略。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令人大受鼓舞。“德治”属于精神文明建设范围,文化人显然有一份光荣职责。文学前辈顾炎武先生说:“文之不可绝于天地者,曰明道也;曰纪政也;曰察民情也;乐道人之善也。”他认为文艺作品本身就应是“德”的载体。因此才发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名言。
这句本是文人创出的名句,近年来在部分文化人眼里似乎有点“过气”之嫌,不信到文化市场上看看,诲淫诲盗的作品有,宣扬暴力的作品有,把严肃的历史事件拿来戏说,为铁证如山的历史罪人翻案的也有。打着“虚构故事,请勿对号”幌子作人身攻击以泄私愤者也有。以德治国要从儿童身上作起。我真担心孩子们看了某些作品能不能说清楚那里边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能否引起其要学做好人不做坏人的志愿。
文艺界要在“以德治国”中有所贡献,不妨先来个“以德治文”。文艺市场上有些现象并不犯法,但缺德。
要以德治文,还得从文化人自身治理做起。我们的祖先早就认定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系列次序。把个人“修身”视作齐家,治国的基础。平心而论,我从事文艺工作数十年来,文艺界的整体形势以改革开放以来这二十多年最好,而且越来越好。这是党坚持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的结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八个字表达了党和政府对文艺理解、宽容、自由的政策。与此相对应,文艺家也必须有所自律。大家联手建立起洁身自爱,明公理讲道德的文化氛围。只讲“法治”个别靠“缺德”而不“犯法”而发财获利的人还有空子可钻。大兴“德治”,在舆论、道德等监督下就有感到羞愧的可能。记得四十多年前在一次座谈“双百”方针的讨论会上,有人说“既讲双百方针,就应鲜花和毒草并存,因为毒草常常要靠时间来鉴定。”老舍先生听后说“鲜花可以和毒草并存,可绝不能跟毒蛇并存!色情文学,淫秽读物早证明了是毒蛇!青年人被咬一口要入骨三分,这不必再用时间来验证的!”
这话应引起我们深思。(邓友梅)
《人民日报》(2001年04月15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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