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中考”临近,广大初中毕业生和家长十分关注。为此,市教育行政部门近日公布了今年“中考”报名、考试、录取等有关政策规定。
初中在沪借读的非本市户口初中毕业生,报考(借读)本市普通高中,须申请报批;考生本人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报考时与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同等对待;持有市人事局颁发的工作寄住证人员的子女,经市协作办批准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原上山下乡、支疆支内支边知青的子女,初中已在本市借读,要申请继续借读的,经批准可报考(借读)高中阶段学校。入学后户口不迁入学校,户口性质不变,毕业后仍属“非上海生源”。
3+3模式班不招收上述借读生。
今年“升学考试招生”和“测试入学”分别设置志愿表,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测试入学”。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可填报10个以内的志愿。劳动预备制教育不列入“测试入学”。不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升学考试招生”志愿为16个。其中“提前录取志愿栏”可填报一所跨区县招生的寄宿制高中或市重点高中。
今年中考集体报名时间定为5月15日,个别报名时间为6月16日、17日,统一文化考试于7月3日至5日举行。
考卷总分为53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20分;政治实行开卷考,卷面分为50分;理科卷为物化合卷,物理题70分,化学题50分。
本市今年继续试行推荐招生办法。重点中学招生数的10%以内,由区县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决定推荐生名单。被推荐学生须将推荐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录取时加8分计算。
下列考生可加分优先录取:最后学年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5分计入录取总分;最后学年的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0分计算。
下列考生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降分照顾录取:烈士子女降低16分照顾录取;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台湾省籍学生降低8分照顾录取;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适应期(3年)以内的,降低8分照顾录取。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降低12分照顾录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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