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香港4月28日电 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一个是有“香港才女”之称、擅长写爱情作品的作家张小娴,一个是香港传媒称之为“舞后”的社交界名媛薛芷伦。张小娴和皇冠出版社昨天到香港区域法院控告薛芷伦和《明报周刊》侵犯版权,要求法庭颁令禁制令并要求赔偿。
张小娴指出,她创作的散文《爱情的十种遗憾》于1994年首次在《明报》刊登。同年,她与香港“壹出版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这篇散文和其他散文的版权交给该公司,由该公司为她出版散文集《贴身感觉》。1999年9月,“壹出版有限公司”将有关版权交还给张小娴。稍后,张小娴与“皇冠出版社”签订协议,将独家版权转给该出版社,由它在香港独家出版及发行她的散文。去年1月,“皇冠”出版了《贴身感觉》修订本。
但是,今年3月31日出版的第1690期《明报周刊》刊登了由薛芷伦执笔撰写的专栏文章,题目也是《爱情的十种遗憾》,内容、用字与张小娴的散文相似,甚至近乎相同,有抄袭或部分抄袭之嫌。
张小娴和皇冠出版社在诉讼状中指出,薛芷伦和明报杂志的行为公然地漠视他们的版权,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禁制薛芷伦及明报杂志继续抄袭或部分抄袭张小娴的散文作品,并颁令交出他们目前拥有属侵犯版权的所有物品。另外,张小娴还要求薛芷伦和明报杂志赔偿这次侵权所造成的金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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