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主要针对“网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发布实施,这是进一步净化网络化社会大环境,还青少年一方净土的大好事。闻悉,我为今天的青少年们感到高兴,同时又另有一番感触:使得青少年健康上网,还网络环境的一方净土是好的,但只是治标;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养成健康的网络道德观才是治本。
网络是“双刃剑”,它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融入我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其中的负面影响日益引起人们的警惕:传播暴力、色情内容,散布信息垃圾,恶意侵犯他人隐私,充当“黑客”……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我国25岁以下的用户就达1200多万,占上网人数的56%。青少年已成为互联网用户的主体,被称为“网上的一代”。
对于青少年个人,网络道德观作为个人道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本人的基本道德价值取向。而对于社会,青少年的整体道德观又势必影响着全社会的基本道德价值取向。因此,面对网络的挑战,培养青少年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已成为全社会的重大责任,而关键在于应首先形成一个社会、学校、家庭、媒体各方面结合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
学校作为青少年最为集中并接受教育的场所,是这一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为此,一方面,学校应当把网络道德教育作为日常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开设专门的课程,增强青少年对网络化、信息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的认识,以及自身网络行为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重点建设好学校网络生活的桥头堡“校园网”,并以此为落脚点和切入点,本着“主动出击,把握导向”的原则,认识并尊重当前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情感特征,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提升网络素质为核心,组织、引导青少年文明而有效地使用互联网,养成正确的网络道德观。
让人忧虑的是,当前我国大中小学的网络道德教育虽有起色,但基本还属于盲区。计算机和网络课程虽普遍开设,但主要是讲授技术知识,不探讨网络道德问题;德育课上,网络道德的内容更是极少涉及。这种现象在今天网络化社会条件下的校园中,是不正常的,亟须改变。
网络的共享性,决定了青少年网上“冲浪”不会局限在“校园网”,上网地点也不会只在校园内,而现在互联网上尤其新闻、聊天室和BBS的信息内容良莠不齐,社会上的网吧以及家庭上网越来越多。因此,从社会大环境看,国家一方面要把对互联网信息及互联网经营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网络立法和管理;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营造一个使用互联网的文明环境,其中媒体作为信息社会中影响青少年思想的最重要媒介之一,尤其要担负起维护文明网络环境的责任,而网络自身作为媒体的一种更应如此。此外,对孩子成长有重要影响的家长,在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方面,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多管齐下,各方并举,目的就是使正确的网络道德价值取向最终化为青少年的内在自觉,建立一种健康文明、自律自求的机制。当代青少年作为“网上的一代”,将来网络是造福人类还是危害人类,取决于他们如何利用这一工具,取决于他们的网络道德观。当前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关系重大,刻不容缓。(王淑军)
《人民日报》(2001年05月08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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