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京市人民中学决定设立“见义勇为奖”,第一个获此奖项的高三(7)班余江同学,被授予“见义勇为好学生”荣誉称号,同时获得一台微型收录机奖品。校团委、学生会还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向余江同学学习,坚持正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而余江的父母此前却请求学校低调对待此事。同样对待见义勇为行为,学校和学生家长的不同心态令人深思。
据人民中学书记叶小元介绍,“五一”长假后开学第一天,学校收到南京某研究所卢女士的一份感谢信,对余江同学见义勇为表示感谢。原来,4月29日中午,卢女士在南京中山大厦门口取车时,一男青年从她背包中将钱包偷走,卢女士浑然未觉,正当她准备推车走时,忽然听见有人大声问她丢了东西没有,卢女士回头看到一位瘦弱的戴着眼镜的中学生,正吃力地抓着一名男青年左手,男青年右手拿着一把尖刀,指点着该学生想挣脱。卢女士一掏背包,果然钱包被偷了,该学生喝令男青年交出钱包,男青年乘其不备扔下钱包,挣脱后逃走了。卢女士拾起钱包后,看到那位中学生已经走远,赶紧追上前,一再追问才得知他的学校、姓名。卢女士在感谢信中写道:余江同学面对歹徒的尖刀毫不畏惧,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可能许多成年人也很难做到,这从当时周围一些“看客”冷漠的眼神中可以证实。
人民中学领导接到卢女士的感谢信后认为,这是一个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学生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极好教材,决定设立“见义勇为奖”,第一个就奖励余江。但余江父母听说后找到校领导,要求学校不要大张旗鼓表彰余江,因为他们虽也赞赏儿子见义勇为,但他们认为余江正值备战高考关键之际,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而那天万一被歹徒刺伤,就可能参加不了高考,影响一生前程;他们还担心树大招风,怕大张旗鼓表彰后余江会被歹徒报复。
该校为此决定,就此事在全校师生中发起大讨论,并邀请家长参加。讨论中一些家长和师生认为,学生是弱势群体,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没有多大力气,思维也不成熟,本身就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如果过于鼓励他们见义勇为,他们可能会吃亏甚至无谓牺牲。但多数师生和家长认为,学生时代是一个人思想价值观成型的关键期,要打牢道德素质基础,就不能口头一套行动另一套。因此,应当旗帜鲜明地鼓励学生们见义勇为,当然在与歹徒做斗争时也应讲究策略和技巧,善于保护自己。(黄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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