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 昨日,成都市教委出台了2001年两类初升高、普通中专、中师加分照顾政策。
根据该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地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加10分;获“亿利达”杯三等奖以上、全国科技发明和科技创造三等奖以上者加10分;烈士子女加10分;初中阶段被评为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加5分。
若考生有资格享受多项政策加分照顾的,只有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考生两类可以再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除外则只能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报读普通中专、中师的学生,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只能分别享受15分和30分的照顾。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享受10分照顾。其中加分最高的为报考前三年内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者为30分。
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除享受少数民族降分照顾的可再累计一项最高额的降分照顾外,其他均不再累加计算。 (记者 沈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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