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世新顿时感到一股血直往头上涌。这半年多来,搬来搬去地折腾,一次又一次上当受骗,终于使他忍无可忍,冲着电话吼道:“你不开门,我就叫警察!”他“嘭”地扣上电话,接着又拨911救急电话。
不一会儿,便有两辆警车闪着红灯,“呜呜”地叫着,冲到房子的大门口。
这所房子位于一个宁静的高级住宅区内,平时很少有警车光临。今天忽然开来两辆警车,左邻右舍都跑出来看热闹,大概以为这老头的房子里发生了什么违法的事件。
蔡世新向警察讲明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时,他发现房东小老头不知何时出现在围观的人群里,神情显得有些慌张。
“你交房租了么?”警察问。
“交了。”蔡世新指着小老头说,“不信你问房东。”
警察转过头来问小老头:“你是他的房东?”
“是。”
“他已经交了房租?”
“是。”
“既然他不欠你的房租,你就不能扣人家的东西。让他把东西搬走!”
“就是,就是。”小老头满脸堆笑地说,“我今天太忙,忘了给开门。哪能扣他的东西呢?我这就帮他搬。”
“好,那就这么定了。我们还有其他事,先走了。”警察说着上了警车,没有闪灯,也没响警笛,悄无声息地开出住宅区。
小老头做梦也没想到,他这个中国留学生房客会把警察叫来,让他在邻居面前难堪。
“唉!何必叫警察,我怎么能不让你搬走呢?”小老头一边开门一边讨好地对蔡世新说,“来,来,把东西放在我车上,我把你送回学校里去。”
既然他已承认错误,蔡世新也懒得和他罗嗦,恨不能马上逃出这个被嬉皮士统治的世界。
路上,小老头一边开车一边对蔡世新唠叨:“唉!我这个人,办事总是没头没脑的,你要多多谅解。”他告诉蔡世新,他本是美国人,六十年代,因为反对越战,不愿当兵,又怕坐牢,就跑到加拿大来了。结了几次婚,都离了。这些年就靠这个房子收点租金过日子。如果没有房客,连生活费也无法解决。没有办法,有时也做点违法的生意。
“违法的事你也敢做?”蔡世新有些惊讶。
“其实也就是开个地下诊所,专门给妇女打胎。”
蔡世新恍然大悟。当时在美国和加拿大,打胎是非法的。
“为了生活,什么挣钱我就做什么。”小老头补充道。
蔡世新心想,看来他干的违法事情还不止是给妇女打胎。
这个学期,因为找房子搬家,来回折腾,蔡世新的几门法学课差点没及格。只有合同法考得不错。感谢这个小老头,使他知道怎样运用加拿大合同法。
蔡世新从给人打胎的小老头那里搬出来后,看到一则招租广告,多伦多大学校园内有学生自己管理的同住房(roominghouse)。所谓同住房,就是一个独立房子内,五六个单人房间,共用厨房、卫生间、电话等。申请入住人员,是男是女人家不管,反正各住自己的房间。蔡世新想,这个房子不错,就在校园内,上下课方便;可以借此机会深入到加拿大同学中间,了解一些加拿大风情;同时也可以通过和他们的交往练练英语口语。
蔡世新按照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同住房。里面已住了二男二女,还有一间空着,他一申请,对方就同意了。他马上搬了进去。
楼下是三个房间,蔡世新住在中间。他的左右隔壁住着一个男生一个女生。男的很瘦,叫弗尔,是英国后裔,有洁癖,显出一副清高的样子。他比蔡世新年纪小,正在读本科二年级,对蔡世新说话时,老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口吻,处处要做师兄。他是这个同住房的“房长”,据说是他自告奋勇要求当的。
女的叫贝蒂,金发碧眼,胖乎乎的,像个特大号洋娃娃,显得很可爱。
楼上有两个房间,也住着一男一女。男的叫比尔,话不多,但直率,说出话来很有分量。女的叫玛丽,人很“疯”,走路的声音很响,说话的声音很高,而且特别爱笑,别人并不觉得可笑的事情,她也能大声笑个不停。只要她回来,楼上楼下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她还经常带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回来过夜,有校内的,也有校外的。她和男人做爱时也毫不顾忌别人,仿佛是故意渲染她的快感,淫荡的声音能让楼上楼下全不得安宁。住在她隔壁的比尔经常忍无可忍,一边敲墙壁一边骂:“骚货!”
同住房里有个大客厅,平时大家可以在那里看电视聊天。蔡世新刚从中国来,大家对他很感兴趣,经常向他提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蔡,你是不是红色中国人?”一天晚饭后,大家在一起闲聊时,洋娃娃贝蒂问道。
“什么是红色中国人?”蔡世新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说,你是不是共产党。”
蔡世新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笑,就故意逗她:“我是的,我一家都是。你没看见我的皮肤比你的还红。”他把刚刚晒红的手臂伸给她看。
“听说你们共产党国家的人,是不让到西方国家来的。你怎么跑出来的?”
“我是偷着跑出来的。”
“你是怎么偷着跑出来的?”贝蒂天真地眨眨眼睛,继续好奇地问。
蔡世新不想跟她解释什么。她才读大学一年级,对中国所知甚少,她根本无法理解一个中国穷学生出国留学的过程有多么艰难:找人赞助,找人担保,借钱考托福,借钱买机票……蔡世新只能用玩笑话应付她。
学哲学和历史的“房长”弗尔,提的问题则比较“深奥”,比如:中国人为什么信仰马克思、毛泽东?你为什么到加拿大学法律,不在中国学?蔡世新本来想郑重其事地回答他的问题,但一看他那个故作高深的神态,一副哲学家模样,就打心眼里不舒服,更没了回答问题的兴趣,三言两语就打发了他。再说,蔡世新现在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早点完成学业,获得学位,然后找工作,马克思对他太遥远了。
楼上的疯姑娘玛丽,从来不关心什么红色白色的问题,也不管你是什么地方人,根本不参加他们的闲聊。她在楼上总是显得很忙,也不知她忙些什么。只有闻到蔡世新炒菜的香味时,才会咚咚咚地跑下楼来,冲进厨房,大声嚎气地问:“做什么好吃的,让我尝一口!”手一伸,抓起盘子里的菜就吃。边吃边吸着手指说:“好吃,真是比我们加拿大的冷三明治好吃。”
加拿大人吃东西喜欢用手抓,然后再吱吱地吸手指。蔡世新很不欣赏这种习惯,感到很恶心。就像看到中国人到处吐痰一样恶心。
玛丽还有一个坏习惯,就是脏话不离口,动不动就说“我操……”她隔壁的比尔很不喜欢她,经常对她侧目而视。蔡世新发现,玛丽除了生活上不拘小节,对人倒也不坏。西方人喜欢无拘无束,追求个性解放,他这个东方人都能理解,而她的西方同学倒不能忍受。他觉得这个现象很有趣。
有一次,蔡世新问比尔:“我们应该修理修理玛丽的这个口头禅。”
比尔很神秘地告诉他:“下次她再到厨房里说脏话,你就……”然后教了他一句当地的俚语。
一天,玛丽又被蔡世新炒菜的香味吸引进厨房,顺嘴又说了一个“我操……”蔡世新马上对她说:“Getabroomstick(你回去拿扫把扫扫嘴吧)!”
玛丽吓了一跳,忙问:“你刚来,在哪儿学的这个俚语?”
蔡世新坦然回答:“当然是在校园里啦!”没敢说是比尔教他的。
玛丽挨了蔡世新的批评,若有所思地离开厨房。
第二天晚饭后,玛丽郑重其事地对大家说:“蔡,弗尔,比尔,你们听着,从今天起,我改邪归正,听你们的意见,不说脏话,也不带外面的男人回来过夜了。但我的房门晚上是不锁的,随时向你们诸位开着。你们谁进来都行。”
弗尔说:“得了吧,你就安静点吧!”
比尔说:“你的房间我们谁也不会进去。”
大家一阵哄笑。玛丽却一点也不在乎,真有点像美国的放荡歌星麦当娜。
西方人吃饭简单,两片面包,夹上火腿、奶酪,即成了所谓的三明治。蔡世新也学着做这玩艺儿。每天中午吃三明治是可以的,省时又省钱,但晚餐还吃它就受不了了。因此他还是每天晚上做色香味俱全的中国餐。其他四人晚上很少自己做饭,这倒大大方便了蔡世新。兴致高时,他会一连炒几个菜,然后慢慢享用。贝蒂、玛丽、比尔,常常对他的厨艺赞叹不已,只有弗尔摆个酸架子,不愿品尝他的中国厨艺,有时还抱怨他炒菜的油烟污染他的生活环境。
蔡世新火了,义正词严地说:“这房子里的其他人都喜欢闻我炒菜时的香味,就你不喜欢。我们可以开会投票,如果多数反对我炒菜,我搬出去。如果多数不反对,你搬出去!”
弗尔知趣地耸耸肩,不再言语。显然他很清楚地知道,那三人会投谁的票。
从此大家相安无事。经过一个学期的五人同住,蔡世新的英语口语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法学院上课讨论时,再也不胆怯了。在年底的模拟法院辩论中,他还得到了教授给予的“良好”评价。这个教授当初还担心蔡世新英语辩论不能通过呢!(李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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