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文舞相融、德艺双馨”的舞蹈艺术专门人才。
二、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招主专业、名额、学制及考试日期、地点
学院
代码
|
专业
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名额 |
考试时间 |
考试
地点
|
初试 |
复试 |
10051 |
050412 |
表演专业(芭蕾舞) |
四年(本科) |
30名 |
4月2日 |
4月3日 |
本院 |
10051 |
050412 |
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 |
四年(本科) |
30名 |
4月5日 |
4月6日 |
本院 |
10051 |
050412 |
表演专业(中国民间舞) |
四年(本科) |
40名 |
4月8日 |
4月9日 |
本院 |
10051 |
050412 |
表演专业(汉唐古典舞实验班) |
四年(本科) |
20名 |
4月11日 |
4月12日 |
本院 |
10051 |
050410 |
舞蹈编导专业(现代舞) |
四年(本科) |
20名 |
4月14日 |
4月15日 |
本院 |
10051 |
050412 |
表演专业(国标舞) |
四年(本科) |
16名 |
4月17日 |
4月18日 |
本院 |
10051 |
050412 |
表演专业(音乐剧) |
四年(本科) |
24名 |
4月20、21、22 |
本院 |
10051 |
050409 |
舞蹈学专业 |
四年(本科) |
20名 |
4月23日 |
4月24日 |
本院 |
10051 |
050412 |
表演专业(中国舞) |
四年(本科) |
20名 |
4月25、26、27 |
本院 |
10051 |
050412 |
表演专业(中国舞) |
二年(高职) |
50名 |
本院 |
注:表演专业的推荐免试生文化加试时间:4月28日(周六)加试科目:英语、语文 |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未婚。
2、高等艺术院校附属舞蹈学校或中等艺术学校舞蹈专业的毕业生,各歌舞团具有一定艺术实践的舞蹈工作者,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具有一定舞蹈专业素质者。作为现役军人的舞蹈工作者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委托培养),可以报考。
3、港、澳、台考生需持高中学历证明向北京舞蹈学院外办申请,而后可以报考。专业考试通过者,可向香港、澳门有关机构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广东省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或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福建省或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文化统一考试。
4、报考年龄:编导专业不得超过25岁(专业素质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28岁),表演专业不得超过20岁。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在校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的学生。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凭介绍信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函报(函报应将以下材料和报名费提前一周寄至北京舞蹈学院招办)。申请报名时应交以下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1、填写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兼报几个专业者只在一份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2、考生报考介绍信一份(不要复印件)。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开具。
3、本人户口复印件一份(不要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证书复印件可于高考前补交)。
5、考生本人近期一寸黑白正面免冠照片2张。
6、每个专业报名费100元(含初试费),复试费100元、三试100元。留学生报名考试费加倍。
7、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校可按规定向我院择优推荐应届毕业生中的免试生,并为其填写一式三份推荐免试表(不要复印件)。表中各项内容要填写清楚,照片要加盖钢印,免试生报名考试费及报名考试时间同上。凡在专业考试通过以后再补办推荐手续者一律无效。
注:1、舞蹈编导专业及舞蹈学专业不招收推荐免试生。
2、凡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外地函报者需按简章中规定时间来本院参加专业考试(食宿自理)。
3、凡两个以上专业的考试均通过的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的当日到院招生办公室填写专业志愿录取顺序,以保证其最终录取专业。
五、专业考试内容(具体考试内容请咨询招生办)
六、报考规定
1、报名时间:从2月26日起至4月1日止(可函报)…
2、每场专业考试均从早上8:00开始,考试教室及考试项目提前一天公布在院招生办的橱窗内。考生报名后,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时间于当日早7时到院招生办领取考号进入考场。初、复试当晚公布专业考试通过名单。
3、推荐免试生的专业考试与普通考生一一起进行,不单设考场。评委其采用免试生的标准进行考核,确认其免试生资格。凡被确认为达到我院免试生专业素质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的《英语》。《语文》文化课加试。合格者方可成为正式的免试生,免试高考。未达我院免试生要求的其他推荐免试生,如通过了普通考生的专业考试,则按普通考生对待,须参加高考。1、专业考试通过者,院招办统一发给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类招生考试通知单,考生凭通知单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统考。考生的专业成绩不予公布。
六、录取、学费及就业
1、按照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考生参加全口文化统考,录取分数线由国家单独划定。
2、学院招生办公室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要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报考手续不完备又未补齐者,不予录取。
3、凡在广东省。上海市等试行3+X”高考科目地区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加考《历史》。
4、专业考试排名在该专业招生计划名额之内、文化考试达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院招办直接寄发考生。
6、根据国家计委批准,我院实行的收费标准:表演专业、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学杂费15000元,舞蹈学专业每人每学年学杂费6000元。
7、配合交费上学制度的出台,学院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新生每人每月应得舞蹈专业奖学金及物价补贴费按新条例执行,品学兼优的学生,每月还可享受优厚的奖学金。
8、学生毕业后,在国家政策统一指导下自主择业。
七、补充说明
1、新生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内有如下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口原户口所在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严重问题者,高考有作弊行为者,体检发现患有甲型肝炎、乙型肝炎、奥抗阳性、肺结核、肾炎。心脏病等疾病者,三门文化课不及格者及其他不具备在院进行专业、文化学习条件者。
2、住宿费、入学体检费。教具费、卧具费、教材费等,均在新生入学前所发的《入学须知》中详细说明。
3、按国家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探亲,不得结婚。
4、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享有公费医疗。本科生在校期间须义务献血一次。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19号北京舞蹈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1联系电话/传真:(010)68935788、68935788
(以上信息仅作参考,考生和家长若要了解详情,请登陆各高校网站,或咨询高校招生办。)
特别说明:由于高考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高考消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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