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明德中学陈同学被拦路“借钱”的4个小混混儿刺死后,在当地有一种议论:如果陈同学给他们几元钱,没事。而他奋起反抗,连命都丢了,不划算。
记者在长沙市32中校园随机采访了3个学生,问他们如果在路上遇到几个陌生人向他们“借钱”怎么办?他们竟不知所措,一时答不上来。后来一个同学想了一下说,能跑就跑掉。
作为未成年人,面对有人“剪径”究竟怎么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同学遇到这种事都是乖乖给钱,也不敢把这样的事告诉家长和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破案后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有的家长也要学生身上带点钱,遇到这样的事就给钱。
记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泰山路派出所看到株洲二中几名被敲诈高中学生写的“自述经历”:
中午12时半左右,有个人在那里招手,把我和潘×叫过去。潘×认得他,要我喊他“丹哥”。丹哥开口就对我说:“有人找我的茬,借给我500元。”我就讲没有。丹哥就改口要借300元钱,我只好答应,但我身上没有,就去借了20元钱给他。丹哥说明天早上7时20分给剩下的钱。他又威胁说,不要骗他,他进二中砍个人还是可以的。第二天早上,我7时就来了,看到张×,就向他借了50元,我又到老师那里去把上课没用完的120元拿回来,并自己拿了10元,来到后门,把钱给了丹哥……
另一位学生回忆:“6月13日下午放学后,我班张×向我借50元钱,我问他原因。他说,G998班的一位同学被‘丹胖子’敲榨300元钱,要6月14日早晨在学校后门交钱,现在没有这么多钱,可能会挨打。我记得我校初一龙某曾经说过认识丹胖子,就想让他说说情,少给点。他说他请了另一个人说了情,只要给220元,但他还是只有180元,怕挨打。听他这么一说,我准备借钱给他。”
辍学少年“丹胖子”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在株洲二中附近专门勒索中学生钱财长达一年之久,有的同学一而再、再而三被他敲诈,至少被“借”去1000多元。去年6月14日,如果不是该校年过半百的女教师谭志芸挺身而出,制止“丹胖子”的敲诈勒索行为,并将他扭送到派出所,不知还会使多少学生受害。
一些被敲诈的学生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被勒索毫不知情,在此案案发后深感震惊。一些老师也感到困惑,我们的学生怎么啦?竟没有一个学生报案寻求保护。
“我们的作案对象主要是学生,因为他们年纪小,经不起吓唬,容易得手。一些态度强硬点的学生,我们打他两下后都会服服贴贴。”一个少年犯罪团伙的主犯吴英杰说得很随意。
前不久,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橘子洲派出所抓获了一个抢劫团伙,其主犯竟是一个16岁的少年。自去年11月以来,这个团伙作案40余起,抢的对象大多是中学生。警方在一些中学调查时,发现有些学生曾遭遇抢劫,但无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也没人记下详细时间、地点等,这给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
长沙市32中校长叶仕杰说,有的学生怕遭报复,给钱不报案,这不可取,是“助纣为虐”的做法。与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无可非议的,越怕,邪气越上升。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自己势单力薄,给钱也是一种缓兵之计,但一定要把对方的体貌特征看清楚,以便协助公安机关或成年人把他们抓获。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警方人士认为,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是社会保护的对象。我们不提倡正面搏斗,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吴湘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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