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从5个方面规范湖北省200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录取结果须经核准签章按规定,今年各地要进一步严格录取程序,所有录取结果必须经省级招生机构核准签章,否则视为违规招生坚决予以取消。
定向招生须先落实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在安排定向招生计划时,必须先落实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要接受司法公证,并将公证后的协议书送省考试院核查认可,并送省毕办备案,作为今后定向生与定向就业单位引起法律纠纷的仲裁依据。
新生办理学籍电子注册招生结束后,各高校凭盖有省级招生机构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名册,到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办理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上网只有经注册的学生方能取得高校学籍,毕业时方能颁发高校毕业证书,并对其证书实行电子注册上网。
高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省教育厅指出,目前高校招生尤其是高职招生中存在的违规现象,必须予以遏止。为整顿高校招生秩序,各高校不得委托中介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梁炜 刘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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