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比例1比1.45
预计今年普通高校在北京招生计划约为43300人左右,比去年增长12.77%。全市报名人数62892人,比去年增长12.3%。计划数与报名数相比大约为1∶1.45(去年1∶1.46)。
志愿填报方式改变
考前填报,时间为6月14日、15日。
录取体制
今年对不同批次的学校,采取不同的录取体制。
对参加提前录取的艺术院校、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制”,即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可以按考生志愿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对于参加第一批、第二批和专科录取的高等学校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数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由学校确定具体调档比例,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当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数已达到学校的招生计划比例时,是否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当考生德智体、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招生学校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必要的监督和服务。
凡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业、石油、师范、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以及海洋运输类专业的院校,在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不满时,可以在第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额的学校,及时提供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由学校择优录取。如果线上有志愿考生数仍不足时,还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第二批和专科录取的上述学校和专业也参照以上规定录取。
收费稳定在去年的水平
今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对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继续实行免收学费制度。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000年已对上述某些专业的学生收取一定学费的,2001年不得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各单位不得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严禁向学生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高校今年没有2%的计
今年高校录取时,不得调整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总量,同时收回原来部分高校2%的计划调节权。(廖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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