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方式的观察与现实经济背景下的个人状态
(小引言)
我走上这条路,主要原因是贫穷。我家在农村,12岁时母亲得癌症没钱治,去世了,父亲也长期患有肺结核,家里一贫如洗,所以我想发财。——张君案重庆一审时,张君的自我辩护。
(正文)
谈及反社会人格,韩玉胜向记者对比了同样引起全社会关注的“二王”案与张君案:“东北‘二王’是单纯的报复社会;而张君所做的每一次案件目的都极其明确:金钱,杀人都是为了抢劫的目的。他比‘二王’,无论动机,还是行动,都要复杂得多。”
为了完成中央电视台的张君案直播专题节目,韩玉胜与公安部刑侦专家乌国庆长时间在一起,而乌国庆曾专门审训过张君。在这次审训中,张君透露他在常德案前已计划好了另一次银行抢劫案的安排,在张的想法里,做完几次大案得到足够的金钱后,就可能不再干了。
当与卢建平讨论张君的犯罪“行为过渡”没有找着最准确的答案后,卢提出用经济学的方式来观察犯罪。
1970年代前后,美国学者加利·贝克尔完成了他的《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在这本专著里,贝克尔用经济学方式分析了人类多数活动,其间当然也包括犯罪。当这本专著在1990年代初期翻译到中国后,在中国的知识界曾引发了相当的关注程度。
卢建平提出这一理论后,举例说香港的张子强。张子强在后来曾回忆说他对同伙的“教导”:人生苦短,我们要做大富翁,不可能走他们(香港已成名富翁)的路,只能走这条路。
在卢建平看来,现在有组织的犯罪增多,与经济上规模效应一样,只不过这些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选择了“反社会”的牟利方式。在这些人眼里,法律对他们不起作用,个个都认为自己是超人,一旦有了武器就组织帮伙,一旦有了帮伙首先也是寻找武器,有了武器就犯罪升级,公然对抗社会。而这些表征,在张君案里也表现得相当明显。张君案重庆的公诉人谷安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张君抢劫银行与商场所得,多数又投入了他的“再生产”,即购买更多更好的枪支。
以经济学的方式观察,前提是人的理性选择,但犯罪人的这种“理性”选择的基础是什么?为什么张君等会“理性”地选择反社会?缘此推导,又将可能由龙勃罗梭的“生来犯罪人”的判定给予解释。但“生来犯罪人”在目前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使用很有限,只用在色情狂、恋童癖等罪犯的分析上面。
在这种困境里,郝宏奎认为,虽然我们不能过分将责任推向社会,但对中国的现实的观察,多少还是有助于我们认识并理解这一案件。这样,我们对张君的分析将从经济视角的个人理性选择,转移到中国经济背景下的个人状态分析。
张君家乡常德安乡,地处湖南北面,邻近洞庭湖水系,也在洞庭湖水系北边;同时安乡还邻近湖北的石首,这里是长江最接近湖南的一段。郝宏奎对这里地理地形的观察,发现此处水陆交通发达,信息传递很快,大城市里的方方面面很迅速地就成为这里最直接的谈资。但是,这里的物质条件却与这种信息接受形成了一对相对尖锐的矛盾。这种矛盾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个体的消费期待与实际的消费能力发生冲突,因此,对安乡人特别是青年人而言,进入城市成为最主要的选择。农民进入城市,在中国的现在,已然成为一种现实,有所不同的是,对于像安乡这种信息发达的地区而言,他们比之一般的进城农民,有更强烈的欲望要迅速地溶入城市,因为他们消费期待更高。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陈兴良观察目前的中国,认定大多进城农民的结果就是“边缘化”。如此结果,心理失衡便成为一种常态,而这种心理状态对每个个体的牵引作用特别大。
郝宏奎在仔细考察过张君家乡后,把他的描述放在了一个更大的背景里。他说,目前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进程中,在这个进程中,社会利益格局处在前所未有的不断调整与重组的状态,在这一时期,个体利益受到损害的机会将更多,至少比稳定社会时期要多得多。而这种损害又分成绝对损害与相对损害,更多的是相对损害,也即实际的利益在增长,但与个人的欲望相比,其幅度不对称,感觉受到损害。这种“感觉受损害”对于眼界大开的新一代农民和进城农民而言,特别明显。
“所以说,在这个转型时期,有挫折感人群的比例在增大,每个个体碰到挫折的机率在增加,”郝宏奎分析说,“因此,这种挫折感造成反社会人格的形成的可能也在增多。”
对这一现实环境,与龙勃罗梭齐名的意大利犯罪学家加罗法洛提供的见解是,“有一种论点认为,作为刑罚的替代物,我们应该改变环境并以此来抑制犯罪原因。这种观点并没有多大的考虑价值。立法者无法实现这一点,而只有时间才能做到这一点。”
郝宏奎在足够广泛的范围内分析了社会结构里的个人状态后,仍强调他的追问:“是啊,这可能就是中国的现实环境,但为什么有的人犯罪,更多的人却没有呢?”
郝宏奎认为,解开张君反社会人格的秘密,可能选择的最佳观察方向是张君个人生活的微观环境。比如张君姐弟年龄结构;张君少年丧母的经历;张君早期的家族教育与家族期待,都不同程度对他的性格塑造起到了消极作用。张君自私、以自我为中心、贪婪、狂妄等性格特征,早在幼年时期就在孕育、形成之中,此后的挫折,更是与张君个人心理因素结合,才促成他一步步形成反社会人格。
-传媒对个人的影响与人对信息的选择
(小引言)
警方为了平静张君的情绪,不让胡思乱想,给他弄了一些书籍和期刊杂志,如《水浒传》、《知音》、《醒悟》等。可是他不看。他说,他没有心思看书,看不进去。同时,他也从来没有看书的习惯。嘴上虽然这样说,他却挑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放在身边不时翻阅。
——摘自有关报道
(正文)
郝宏奎相信,有些东西进入传媒将会是有害的。
正当记者与郝宏奎讨论时,他的同事进来了,听说是记者采访后,迅速地说,传媒与犯罪关系太大了。记者采访此案,听到的最多的例子是:湖南邵阳罪犯是最先采用挑脚筋,其他地方则罕见,但一经报道,各地的犯罪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都采用这一手段。用打碎了的啤酒瓶瓶颈剌人,原来只是东北一地区特有的伤人凶器,同样经报道后,成为各地的伤人凶器。
传媒对犯罪的影响,事实上在100多年前就是龙勃罗梭归纳的影响犯罪的10个社会因素中的一个。龙勃罗梭解释这其间的“恶性循环规律”时描述道:报刊对犯罪的报道扩大了它们的发行量,而报刊发行量的扩大,又使更多的人进行犯罪模仿,导致了更多的犯罪产生。美国导演奥立佛·斯通在他的《天生杀人狂》里对这一规律作了极端的诠释,只是媒体由报刊变成了电视。
有趣的是,龙勃罗梭的这一归纳,至今仍是多数专业人士的理论根源。
以这一“恶性循环规律”来观察张君,确实可以找着类似的许多证据。韩玉胜评价说,张君的文化程度不高,但智商高,他的犯罪知识都是自学而来的。但是,仅凭此证据推导,将会得出一个令人尴尬的局面。比如,在狱中的张君选择的是《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放在身边不时翻阅”。
现代传媒研究表明,人对信息的选择远非像龙勃罗梭所描述的那样被动,所以单单考察媒体“导致”犯罪,可能是简单化的思路。但是,这不意味着媒体可以放弃自己的责任承担。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人在所著的《媒体伦理学》里坦陈:“寻求相互最佳的利益和互相帮助避免毫无意义的伤害与损害是我们全人类共同的责任。”
陈兴良接受记者采访谈到中央电视台直播张君案时说,媒体的案件报道有双刃剑一般的效果,既可能传播犯罪方面的知识,同时也可能起到扼制犯罪的作用,至少是警示作用,这其中的分别就在于当事人自己的选择。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张君犯罪与传媒可能的影响,最后选择的讨论内容却是对张君一审判决的电视直播。
对这场直播,陈兴良判断它直接要传递的信息是惩罚,期望起到的是警戒作用。不过,陈也坦陈,即使刑法的威吓作用也是有限度的,犯罪由众多的原因促成,不可能由刑法来杜绝犯罪。
意大利犯罪学家加罗法洛在他那本非常著名的《犯罪学》里论述说:“公众手中的刑罚是私人复仇的替代物,对这一理论作进一步发挥,社会便试图通过衡量犯罪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来计算刑罚,以便对犯罪人施加的刑罚的强度从公正的角度看与被告人对他人所施加的伤害均衡。这种理论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刑罚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免受犯罪人的进一步侵害。”
卢建平也从这一直播里看到了警戒期待,但他说犯罪是复杂社会里病态的问题,如果媒体能更进一步地研究犯罪与犯罪人的生成机理,也许将更有价值。因为这样的结果会是“保护社会免受犯罪人的进一步侵害”。
(资讯)
数字·重庆警方侦破张君案
内容 数目
排查流动人口 150多万
调查出租车司机 6263名
对比指纹 238万枚
对比枪弹痕迹相片 900多张
破案历时 6年
投入经费 1000万元以上
专案组成员 16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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